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6年农村基础设施扶贫(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村庄绿化及综合整治工程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6年农村基础设施扶贫(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村庄绿化及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6年农村基础设施扶贫(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村庄绿化及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I130*****010175*****00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围发改核字【2016】186号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
所属地区: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6年农村基础设施扶贫(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村庄绿化及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已由围场县发展改革局以围发改核字【2016】186号核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乡村创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农村基础设施扶贫(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围场县西部和北部,围多、棋塞、御大三条旅游线总里程达到180公里。

建设内容:在棋塞县、围多线、御大线所有的公路两侧建设栅栏花池(见施工设计图),恢复破损边沟、硬化入户道路、花池内栽串红、万寿菊、鸡冠花等品种,符合鲜花栽植条件的地方对花池进行精细化整地浆砌木栅栏基础,安装木栅栏后栽植鲜花和花灌木,不具备栽植条件的地方进行整修维护并用机械整型,外运土垫平或进行挖方、换填、处理、表面40cm深,换成适合花木生长的黑土,并加施有机肥或花肥,确保花木生长营养需要。对沿线不适合建设木栅栏的乡镇街道、重要节点两侧摆放花箱,以提高乡镇所在地及旅游节点的品质和档次。花箱养护期一年四个月。花池栽植鲜花后,施工方负责养护一年。

项目总投资:*******.3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园林或绿化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在过去3年有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5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人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17:00前,登录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vc.ggzyjyw.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已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未登记信用信息的投标申请人请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vc.ggzyjyw.com/)——“用户登录”——“市场主体登录”注册,注册后应先进入“投标方登录”系统,在“资料管理”——“基本信息”中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至信息库审核(所登记信用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携带信用信息登记时扫描上传的证照资料原件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业务受理窗口办理信息审核。因未及时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及相关手续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审核通过后进入正式库,再进入“市场主体登陆”系统,选择本项目名称下载招标文件。此库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一数据库,不管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使用此平台的任一县区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及验证一次,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任意县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均可登录。投标人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点选联合体投标模块,自行填写相关联合体成员。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其收据作为投标人进场投标的必要条件。投标人应提早到达开标地点早作准备,因未能缴纳招标文件费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答疑

投标人提问起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9日17时。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17时。

本次答疑采用网上答疑且不接受投标人现场答疑。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公布在该项目“在提答疑”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1. 保证金账户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0日9: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万元整(¥8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转账

    户 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30*****957********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备注: 1、请及时交纳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再次进入系统进行“确认交纳”,如未“确认交纳”将无法正常退付保证金。2、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与缴款回单的户名、账号需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后投标人须存留汇款底单原件,并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汇款底单原件在开标时一并提交3、投标人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后,需于开标时间之前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中点击保证金缴纳信息确认并打印回执,投标文件中附银行转账证明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回执复印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乡村创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围场县

    联 系 人:陈宇光

    电 话:138*****63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联 系 人:高雨娜

    邮 箱:zczbzw@163.com

    电 话:****-******* 136*****706

    备注:若本项目内容发生变更,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予以关注,招标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乡村创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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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综合整治 绿化 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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