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单一来源租赁办公用房的公示
关于瑞安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单一来源租赁办公用房的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瑞安市公安局
三.采购项目名称:特巡警大队房屋租赁费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特巡警大队房屋租赁费 | 1 | 231182 | 根据办公面积5000左右平方米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根据省厅关于《全省县级公安机关特巡警大队用房内部设置指导意见和推进计划》精神,需为我局特巡警大队配备营房,不仅要保障原有基本的办公、住宿、就餐的功用外,还需配备训练场,所需办公面积5000左右平方米。经多方查找,浙江建达机械有限公司办公楼4090平方米是特巡警大队最佳的办公选择场所,需单一来源向浙江建达机械有限公司租赁办公楼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建达机械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唐正兴 | 公安专业 | 瑞安市公安局 |
贾瑞东 | 公安专业 | 瑞安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 |
吴朝虎 | 公安专业 | 瑞安市公安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一致同意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瑞安市公安局
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138*****882
传真:********5107
地址:瑞安市隆山东路52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瑞安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科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7570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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