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宾馆整体装修建设招标公告
胡杨宾馆整体装修建设招标公告
木垒县胡杨宾馆整体装修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MLZFCG(2017)052号
木垒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木垒县城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下列木垒县胡杨宾馆整体装修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该产品经销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投标。
1、谈判文件编号:MLZFCG(2017)052号
2、项目名称:木垒县胡杨宾馆整体装修建设项目
第一标段: 门窗工程
第二标段: 暖通工程
3、采购单位名称:木垒县城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木垒县政府采购中心
5、项目施实时间、地点:按合同执行
6、投标人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公司、法人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本次招标要求各合同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针对本项目须提供1-3年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原件;
(6)2017年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名投递截止时间:请于2017年10月29日至2017年11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登记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公司、法人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2017年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到木垒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8、取得方式:在联系人处拷贝电子版文件(自带U盘)
9、投标保证金提交每包10000元,(逾期收到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10、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招标时间: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于2017年11月20日10:00之前交送开标现场,评标结束均不予退还。
11、开标地点:木垒县财政局一楼招标大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2、招标人:木垒县城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烕龙
电话:139*****876
13、采购中心联系人:曾林 罗勤 联系电话:****-*******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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