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地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闽东地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受宁德市林业局委托,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350900]GH[GK]*******、闽东地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900]GH[GK]*******
2、项目名称:闽东地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794000 | 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场地证明必须与投标公司相对应,如承租人的名字必须是投标公司的名字,如属自有房产也必须是投标公司的名字。出租人可以是个人,承租人必须是投标人。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应的毕业证或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实质性 | 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的实质性要求。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宁德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0-30 11:29报名截止时间:2017-11-14 11:29
9、投标截止时间:2017-11-20 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11-20 15:00,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路1号海滨壹号12号楼301室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宁德市林业局
地址:宁德市富春西路与宁川路交叉处
联系人姓名:林森
联系电话:135*****192
采购代理机构: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路1号(海滨壹号12号楼301室)
项目联系人:梅少华
联系电话:180*****659
网址:218.5.222.40:8090
开户名: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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