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金光花苑安置区A区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郑东新区金光花苑安置区A区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金光花苑安置A区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以郑东计财发改【2015】3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旧城改造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金光花苑安置A区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郑东新区金光花苑安置A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北靠永盛西路,西临通商路,东依桑林东路,南邻永昌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1282.52m2,总建筑面积为269728.15m2。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综合布线系统、综合安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室内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联网可视对讲系统、门禁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停车场管理、电梯五方对讲系统、机房工程、光纤到户专项设计,一卡通系统、电动车充电系统等以上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包含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等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不含临时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3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承建过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间提供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时间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投标人需提供报名期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的网站查询页。经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授权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被入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如进行资格预审,此公告即为资格预审公告;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除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外其他证件和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述资料应根据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具体要求提供:
4.1.1投标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1.3拟派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1.4 类似工程业绩材料;
4.1.5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6信用中国”查询页
4.1.7“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
4.1.8针对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5款”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4.1.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9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2、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投标单位注册所在省(直辖市)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3、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4、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11月3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进行现场查验。
现场查验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郑州市建委院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事项
8.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2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如进行资格预审,本公告即为资格预审公告。
九、联系方式
9.1招 标 人:郑州市旧城改造开发公司
9.2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中原农科楼三楼
联 系 人:白先生、郑女士、孙女士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xdzx006@126.com
郑州市旧城改造开发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
招标
|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