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司法局多媒体室设备及公证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洛龙区司法局多媒体室设备及公证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司法局的委托,就洛阳市洛龙区司法局多媒体室设备及公证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司法局多媒体室设备及公证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DHLY-2017-102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集采【2017】107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26万元
四、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五、采购内容:
台式电脑8台,A3彩色打印机2台,打印机2台,高拍仪1台,指纹采集仪1台,身份识别仪1个,公证同步系统1套,加密移动存储设备2块,网络高清摄像仪1台,硬盘录像机1套,语音音响1套, 46寸LED背光超窄边液晶显示屏4块,大屏拼接控制器1套,便携式执法记录仪15台,档案自动装订机13台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六、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七、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本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2)投标人须具备项目内容中的制造或销售、安装及本地服务能力;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4)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或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5)供应商须提供最近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八、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6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滨河南路口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6室,凡报名通过的投标人,均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3、报名必须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4、招标文件费用:每份捌佰元(8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0日上午9时 30分
十、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4开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司法局
地址: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东方金典天汇中心写字楼1806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子邮箱:dahualy379@126.com
十四、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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