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站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招标公告
汽车站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崇明堡镇汽车站改造工程已确定设计单位,将要进入前期研究阶段,现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人为上海崇明公共交通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环境影响报告(含大纲)报告表编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在设计、施工等阶段提供配合、咨询等相关服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不得将本项目转包给他人承担。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要求资料齐全,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一次性通过专家审查。
3.投标人及项目人员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须包括:交通运输);
(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服务范围含有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投标人2012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一个直辖市或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的同类或类似项目环评报告编制业绩;
(5)必须具有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类似项目业绩。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类),且主持编制过相应类别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2)其他专业人员(至少有2名从事环评3年以上工作经验)应持有相应技术资质证书或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
(3)必须具有丰富的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类似项目经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8日至2017年11月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延安东路1200号1113室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供招标人查验: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4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方:上海崇明公共交通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崇明区城桥镇三沙洪路151弄13号
联系人:朱锦法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峰、倪夏莉
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113室
2017年10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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