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第四农场原十一队腰道西侧土地招标公告
曹妃甸区第四农场原十一队腰道西侧土地招标公告
曹妃甸区第四农场辖区现有部分地块经施工改造,拟进行绿化造林,经曹妃甸区第四农场研究决定,拟将此部分地块面向社会公开发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承包地段、面积及承包标底:
此次发包凭投标书报价,每个投标书只能填写一个投标报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标号 | 发包地点 | 面积 (单位:亩) | 每亩承包费标底(单位:元/年) | 投标地块押金(单位:万元) | 机械施工费(单位:元/亩) |
一 | 原十一队腰道西侧 | 59 | 100 | 30 | 1500/亩 |
注明:本土地发包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二、投标条件:
1、社会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
三、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7日上午9时至2017年10月31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
四、报名程序:
1、将投标地块押金(不计利息)交到曹妃甸区第四农场财政所账户。
收款单位:国营柏各庄农场第四农场;
开户银行:曹妃甸农商行四场分理处。
2、持银行进账单到曹妃甸区第四农场财政所换投标押金收据。
3、持曹妃甸区第四农场财政所开出的投标押金收据到曹妃甸区第四农场农业生产办公室领取土地发包文件等资料,按文件要求填好投标报价文件并封口签字,按时参加土地开标会议。
4、换取土地发包文件最后时限:2017年10月31日下午17时00分。
五、土地发包会议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四农场会议室。
六、土地发包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6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须提前到场不许迟到)。
七、中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书上认真写清姓名及投标总额,报价时在本招标公告第一条中“承包标底”基础上增加投标额,投标额最高者中标。(注:投标额必须大于承包标底,投标报价书中如出现规律性相等金额标书,此次招标会议无效;承包标底不包含生产中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
八、承包年限: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共三十年。
九、林地施工费:中标者一次性交清所承包亩数的林地施工费(每亩1500元)。
十、合同签订:
中标者中标后五日内交清三十年承包费及林地施工费,与发包方签订正式合同文本,方可取得合法土地经营权。逾期不交清各项费用的,取消中标资格,甲方没收投标押金。
十一、绿化种植保证金:
承包地块每亩地保证金5000元(不计利息),达到以下要求的种植户,经相关部门验收,返还保证金,未达到要求的没收保证金:
1、每亩种植速生杨100棵,按品字形种植,于今年12月5日前完成绿化种植,返还保证金2000元/亩。
2、三年后成活率达到95%,返还保证金3000元/亩。
十二、投标须知:
1、投标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有劳动和经营能力的正常人均可参加投标,一份投标书允许2人进入投标现场。
2、投标者标书所写投标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所投标地块的承包费标底金额,否则视为废标。
3、投标时,需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投标书,字迹要清楚,按投标书的要求填写,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书无效。
4、投标时按时限填写并上交投标书,招标方当场唱标,中标者不退押金,未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押金手续。
5、投标时投标额最高者为中标人,出现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中标的情况时,以最高标额为新标底,在最高额投标人中重新投标,确定最后的中标者(投标额不能低于上一次投标额)。
6、投标时,入场者要遵守投标纪律,不准随意走动,关闭通讯工具,严禁串标、舞弊和无理取闹,如有违背,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7、中标者不得在承包区域内随意取土挖坑,损坏地容地貌或挪作他用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否则发包方有权责成中标者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
8、上述发包地块均为现状发包,中标者自行负责田间路的平整,给排水渠道疏通,杂草清理等一切费用。
9、中标地块面积以公告数为准,不做调整。
十四、联系方式
发 包 人: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四农场
地 址: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四农场场部
邮 编:063299
联 系 人:李百忠
联系电话:138*****064
采购代理机构: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高新区宏扬花园D10楼8号
邮 编:063000
联 系 人:李会玲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tshongyuan@sina.com
2017年10月27日
标签: 土地 曹妃甸 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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