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的评估、拍卖中介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2017-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的评估、拍卖中介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婺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00964 确认书批准,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的委托,现就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2017-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的评估、拍卖中介服务机构招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TY2017-FW247-ZFCG24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区2017-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的评估、拍卖中介服务机构招选项目
五、采购内容:
标段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单位家数 | 预算金额 |
1 | 评估服务机构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 2家 | 12万 |
2 | 拍卖服务机构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 3家 | 11万 |
六、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企业,;
(3)在金华市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执业团队,非金华市本级(婺城区或金东区或开发区)登记注册的供应商获取预中标资格后,应当在中标(成交)公示后20个工作日内在金华市本级设立分支机构,并将执业人员登记注册到位,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由排名次之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替补,以此类推;
(4)本次采购项目谢绝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招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单位及主要负责人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和其他违反行业职业道德记录。
2、合格投标人的特殊资格条件:
(1)标段一的投标人具有财政厅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2)标段二的投标人具备省级商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 10 月 31日至2017年 11 月 6 日,时间过至2017 年 11 月 17 日前仍可购买招标文件,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无质疑权。(每天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周末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永康街599号北楼三楼,农科教大楼西侧江南公安巡防大队内)。
3、售价: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所在行业(评估\\拍卖)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在金华市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在金华市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组建执业团队的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标段(¥:2200元/标段)。
投标人应2017年 11 月 20 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形式交至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汇款用途请注明:247)
十、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 11 月 20 日下午14:00时止,提前半小时开始递交响应性文件,递交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11 月 20 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十三、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四.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金华市永康街599号北楼三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侧
2、采购人名称: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
联系人:徐桂宣
联系电话:****-********
地址:婺城区政府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婺城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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