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公安局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镇江市公安局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厦门巨龙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我中心根据镇江市公安局相关采购需求,将对镇江市公安局系统维保项目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望贵单位接到邀请函后,前来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参加谈判,并注意以下事宜:
一、谈判文件的购取
1、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没有购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购取时间:2008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公休日除外)
3、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正东路10号五楼)
4、联系人:蔡红玲 联系电话:(0511)******** 传真:(0511)********
5、需携带的相关手续: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二、谈判内容
1、项目价格;2、维保方案及服务;3、其他事项。
三、谈判地点
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地址:镇江市正东路10号五楼
四、提交谈判响应书时间:2008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至14:30(截止时间)。
五、谈判时间:2008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
六、谈判时必须出示和提供的文件材料
1、装订成册的谈判响应书(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企业法人授权书;
(3)企业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
(4)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的服务承诺、维保方案及服务、项目报价的构成以及所需说明的其他事项,并加盖企业公章;
(5)谈判响应书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保证金
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谈判保证金1000元和谈判诚信金4000元(合计5000元)给政府采购中心,谈判保证金及诚信金必须在谈判时将转账支票、汇票或银行解款凭证交给接受谈判响应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 三(3)天内,应按照合同规定向谈判主持方提交金额为成交标的5%(如计算后的金额小于谈判保证金及诚信金合计数的按谈判保证金及诚信金合计金额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和合同总价8‰的成交服务费,并到达谈判主持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1个月后退还,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收款人: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593012
成交服务费账户
收款人:镇江市财政局
开户行:镇江市丹徒区信用联社解放桥分社
全国电子汇兑联行号:********2100
注:异地汇款(含银行汇票)缴纳中标服务费、标书费的,必须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收”字样。
项目联系人:冷玲、李冬
联系电话:0511-********
八、公证费用:项目谈判成功后,需向公证部门缴纳人民币500元的项目公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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