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河流水污染综合整治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2招标公告
城市河流水污染综合整治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2招标公告
平舆县城市河流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GC-G-048
平舆县城市河流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因投标人报名人数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平舆县城市河流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根据平发改城镇[2016]124号文件批准建设,已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复,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计划已落实。招标人为平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以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舆县城市河流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二次招标。
2.2 工程建设地点:平舆县城规划区内。
2.3 招标范围:平舆县城市河流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具体包括:
⑴小清河法桐路桥——西王栋桥及上游景观绿化、硬化、亮化;
⑵泰和路桥——挚地大道景观绿化、硬化、亮化;
⑶挚地大道——新东环景观绿化、硬化、亮化;
⑷小草河清河大道——西环景观升级改造、绿化、雨水箱涵工程;
⑸挚湖清淤、截污、景观绿化、硬化、亮化工程。
设计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的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纸设计。
施工内容包括:双方认可并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承包方式: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2.5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3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后十日起)。
2.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所有设计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并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在投标企业注册的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建造师,具有高级职称,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7月以来在投标企业缴纳的不间断社保证明;
(4)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在投标企业注册的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职称;拟派施工负责人须为在投标企业注册的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均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7月以来在投标企业缴纳的不间断社保证明;
(5)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不得被建设有关行政部门通报有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需自行承诺);
(6)企业业绩: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企业具有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签订的合同原件为准;
(7)经审计的2016年末企业净资产5亿元以上;企业资金状况良好,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审计报告中母公司资产负债率或合并资产负债率满足一项即为满足条件);
(8)投标企业须提供项目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报名地点: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
4.3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7月以来在投标企业缴纳的不间断社保证明)身份证明;(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3)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5)企业业绩合同;(6)2016年度审计报告;(7)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8)其他须携带的资料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上证件材料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4招标文件获取
4.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4.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前一天下午17:00前到账(请各投标报名企业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投标企业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名称,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开 户 行:平舆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117,2140,0000,0000,238
行 号:********0012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00元)。
其他说明: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企业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29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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