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服务与运营管理中心95598业务外包资格预审公告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服务与运营管理中心95598业务外包资格预审公告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营销服务与运营管理中心95598业务外包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GXTC-CZ-*******)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服务与运营管理中心95598业务外包进行资格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告相关内容:
(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服务与运营管理中心95598业务外包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
(4)资格预审范围:2017年12月---2018年12月期间将95598电话、微信、网站等多种渠道受理的各类客户95598服务业务通过业务外包方式运营,包括呼入、呼出等话务服务,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二、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2016年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须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4、具有近三年话务业务外包服务合同,至少有一个单笔合同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5、申请人须具有经年审通过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6、申请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投标地配备常驻服务项目人员不少于8个管理人员;
7、申请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话务服务人员须不少于245人;
8、申请人须承诺中标后遵循企业保密规定,不得向他人泄露本企业任何商业信息;
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包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截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详细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02室
4、工本费:500元
5、申请人报名所需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胶装一份,如要求原件的则需携带原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业绩证明材料(提交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
6)经年审通过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三、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6、7、8条要求的承诺函(原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6日上午14:30,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04会议室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
海大厦A座602室
邮编:010098
联系 人:雎经理、阮雅娟(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桥华支行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号: 150*****1149
行号: ********3568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1:报名表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标段号 | |
应答人名称 | |
邮编 | |
应答人详细通讯地址 | |
联系人 | |
手机 | |
固定电话/传真 | |
E-mail(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 |
应答人开票信息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 |
国税局备案的地址 | |
国税局备案的联系电话 | |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名称 | |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帐号 | |
报名资料附件 | 1.若现场交标书款,请打印此表后,带此表及公告要求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 2.我公司改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各应答人在报名时填写有效电子邮箱,以便于接收增值税电子发票,具体事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标书款电子发票的说明》。 3.填写的增值税涉税信息内容必须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认定时(或后续进行信息变更时)于国税局备案的信息一致。 4.若贵单位于我公司完成上述信息登记后进行了相关信息变更,请于办理国税局信息变更后至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票前,凭更新后的证明文件至我公司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因贵单位未及时提供更新信息或提供信息有误而造成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等问题,由贵单位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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