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高档黑白超声波诊断仪、全自动血液流变仪等招标公告

数字化高档黑白超声波诊断仪、全自动血液流变仪等招标公告

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信息--有关卢湾区五里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货物、服务类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用户单位委托,对下列货物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按照以下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资料:

一、货物名称及需求数量:

包件一:数字化高档黑白超声波诊断仪,1套;

包件二:24小时动态心电分析仪,1套;

包件三:全自动血液流变仪,2套;

包件四: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仪,1套。

二、基本需求:

包件一:数字化高档黑白超声波诊断仪;

1、货物名称:数字化高档黑白超声诊断系统

*参与投标机型必须为各家厂商日前在中国市场销售的最高挡黑白机型。为确保投标机器先进性,建议投标机型为2008年在中国注册机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日期为准。

2、设备用途说明

腹部、妇科、产科、浅表组织与小器官、颅脑、术中、介入性超声

3、主要规格:

3.1 高档黑白超声波诊断仪包括:

3.1.1 高分辨率LCD显示器,可旋转、平移

3.1.2 数字化超声诊断仪

3.1.3 数字化二维灰阶成像单元

3.1.4 数字化波束形成器

*3.1.5 组织二次谐波成像(可应用于凸阵、相控阵及高频线阵探头)

3.1.6 一键自动二维图像优化技术

3.1.7 多重声束处理技术

*3.1.8 主机内置可变角度M型,可在心脏和腹部探头实现M型取样线任意360度旋转,并可同时取三条取样线,方便对成人和胎儿心脏的检测。(需附图证明

3.2 测量和分析:(B 型、M 型)

3.2.1 一般测量(包括腹部、泌尿和小器官等软件包)

3.2.2 妇、产科测量(包括胎儿生长曲线和多胎计算等软件包)

3.2.3 血管测量与分析

3.3 图像存储与(电影)回放重现单元

3.3.1 可存储静态超声图像并回放重现

3.4 输入/输出信号:

3.4.1 输入:复合视频

3.4.2 输出:复合视频

3.5 图像管理与记录装置:

3.5.1 超声图像存档与病案管理系统,一体化病案管理单元包括病人资料、报告、图像等的存储、修改、检索和打印等.

3.5.2静态图像以PC 通用格式直接存储,无需特殊软件即能在普通PC 机上直接观看图像

3.5.3 USB 接口

4. 系统概述

4.1 系统通用功能:

4.1.1 监视器:≥12″逐行扫描,高分辨率LCD显示器,可旋转、平移

4.1.2 探头接口:≥2 个

4.2 探头规格:

4.2.1 探头个数:2个(腹部凸阵探头、高频线阵探头)

*4.2.2 频率:超宽频、变频探头, 工作频率明确显示、变频探头二维显示频率可选择≥4 , 谐波可视可调频率≥2种

*4.2.3 高频线阵探头中心频率≥13MHz(附图证明)

4.2.4 线阵、凸阵探头有效阵子数≥128振子

4.2.5 穿刺导向:探头可配穿刺导向装置

4.3 二维灰阶显像主要参数:

4.3.1 灰阶≥256级

4.3.2 扫描速率:电子凸阵探头,全视野,18 cm 深,帧频≥30 帧/秒,可显示帧频

*4.3.3 可配腔内微凸探头,探头扫描角度≥180°(附图证明)

4.3.4 发射声束聚焦:发射≥8 段

4.3.5 数字式声束形成器:数字式全程动态聚焦数字式可变孔径及动态变迹,A/D≥12 bit

4.3.6 回放重现:灰阶图像电影回放≥1000 帧,回放时间≥30秒

*4.3.7 增益调节: B/M 可独立调节,时间增益补偿TGC 分段≥8段

4.3.8 预设条件:针对不同的检查脏器,预置最佳化图像的检查条件,减少操作时的调节,及常用所需的外部调节及组合调节;

4.4 超声功率输出调节:B/M 输出功率可视可调

5、备件、专用工具、资料及其他

5.1 备件

5.1.1 如有备件,卖方应随机向买方提供一套标准备件包,并列出清单及单价。

5.1.2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卖方应在中国境内方便的地点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并保证10年以上的供应期。

5.2 专用工具

5.2.1 如有专用工具,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设备维护的专用工具。

5.3 资料

5.3.1 卖方须向买方提供操作手册一套

5.3.2 卖方须向买方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

6、技术培训要求

6.1 现场培训: 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7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6.2 在中国境内有相应的零配件保税库.

6.3 中国有相应的维修机构,所有售后服务直接由厂家技术服务中心直接提供。

注:带*的参数条款必须满足并提供厂家原厂DATA SHEET及相关资料证明

包件二:24小时动态心电分析仪;

一、 主机检测性能和要求:

1、 机型模式:单机型、制造商原厂调试合格产品。

2、 *工作速度:整机测试速度≥1200test/h。其中纯生化比色法速度必须≥800test/h。

3、 测试通道数约≥86个。

二、 仪器技术参数

1、 反应方法:终点法、两点法、速率法、电极法。

2、 比色杯:自动清洗,用温水和清洗液清洗。

3、 分光器线性范围:0~3.2ABS。

4、 比色波长范围:340~800nm,选用波长≥12个。

5、 分光器:蚀刻光栅,后分光技术,保证10年正常使用。

6、 样品加样:有微量加样功能1.5ul起步,0.1ul步进,具有自动前稀释功能。

7、 *仪器最小反应体积:≤120ul。

8、 *试剂应用:向所有国产、进口试剂的参数全部开放。

9、 *反应时间:多种时间可调,例如可设置成3、4、5、10、15、22分钟等多种反应时间,以满足不同方法学要求。

10、 样品位要求:样品位≥100个,另含质控品/标准品位置的冷藏功能。

11、 试剂位及加样要求:全冷藏,试剂位大于80个,拥有1-4试剂添加功能。

12、 试剂加样系统:1ul步进。

13、 恒温方式:直接接触循环水浴恒温或其他更优恒温方式, 必须保证比色池内温度约在37±0.1℃。

14、 具有防交叉污染功能和智能调度功能;

15、 具有在线帮助和远程维护功能;

16、 具有数据处理和自动校正功能。

17、 样品管:原始采血管、样品杯、微量样品杯可混用。

三、 辅助配置设备

计算机系统:主机需附带配置中文电脑及软件报告系统、打印系统。

包件三:全自动血液流变仪。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

性能需求说明

其他需求

*1.测量原理(两种测量方法均有)

锥板稳态测量、卡松计算

2.测量范围约:

0.7mPa·s~25mPa·s

3.切变率范围:1~200s-1

4.测量准确度:

±3%

5.测量重复性误差:

≤±3%

6.温度准确度:

±0.5℃

7.温度稳定性

37℃±0.2℃

8.测量时间:

每小时≥50个

9.样品量约为:0.8ml

1.开机后自检功能

2.自动定标功能及绘制质控物质的质控图

*3.有液面感应装置,血浆加样无须更换原试管

4.自动清洗功能及清洗液量可任意设定

5.自动干燥功能

6.全自动及手动双重测试模式

7.切变率可任意设定

8.样品测试与报告输入可同步进行

*9.自动废液液面检测报警功能

*10.自动堵塞报警/排除废液功能

11.自动故障检测报警功能

12.自动误差检测报警功能

13.实现自动排堵

14.主机可连接电脑打印检测报告,并独立输出测量结果

15.可与任何相关仪器及网络进行报告/数据传输

16.程控抽吸式混匀

*17.可单机操作

1.样品孔位约30-60只,待测样品随到随测,无需换盘就能扩充样品位

2.无需固定规格的试管,可直接使用真空抽血管,以便节约成本

包件四: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仪;

*1.必须做两对半定量,三证齐全,上海市临检中心有质控组;

2.灵敏度:10-17mol/,精密度CV值<5%;

*3.线性范围要达到6个数量级;

4.监测光约340nm,激发光约615nm±5nm

5.反应板48小时内重复检测结果无误差

*6.可以开展乙肝二对半、甲状腺、糖尿病激素、肿瘤标志物等项目检测;

*7.需配备96孔洗板机,洗板机的残液量≤2微升、变频震荡器、震荡器无噪音;

8.中文软件操作系统(正版)

9.附带配有品牌电脑,电脑配置基本需求:奔4 2.0G、512M内存,80G硬盘,17存液晶显示器,针式打印机16针,可打印临检中心认可报告单;

10.销售商必须为该产品指定授权代理商;

三、其他:

1、 包件一、三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2、 交货期及交货方式(所有包件):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上海市范围内)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或服务、数量和时间等, 按时送货上门。

3、 安装培训与验收:免费现场仪器安装和技术培训;负责仪器现场的安装调试;仪器经调试合格后,签字验收。

4、 售后服务要求:(除各包件另有具体规定的,所有包件还需满足下列要求)

4.1 SOP文件:厂商需提供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仪器SOP执行文件及其他相关说明。

4.2 技术支持:与制造商有直接的技术联系及溯源。

4.3 软件系统:应免费及时升级。

4.4 售后厂商须具备完善而系统的维修体系,本地有零配件保税仓库,提供终身维护。

4.5 售后服务2小时内响应6小时到位维修完毕,长期备有应急仪器,免收上门服务费;上海地区有售后服务中心,并有相应的市场占有率。

注:上述技术要求和其他要求, 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资料和参加谈判时之参考。通过谈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

四、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50万及以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

3. 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

4. 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以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5.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shzfcg.gov.cn)登记的供应商,须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二、供应商所需提供资料: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081210(星期三)下午16:00向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下列响应资料,响应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人授权书;

2、以上货物的报价清单应列明标准配置的配置情况和所有特殊配件的型号、数量、价格等;

3、设备报价(含主要配置报价明细,包括:原产地、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期、质保期等。);以上设备的报价(请报人民币上海最终交货地完税价格)均包含运输、保险、卸货、安装、调试、培训等。

4、 相关产品的详细配置、技术性能介绍(针对上述项目提供产品彩色样本)、技术规格响应明细表等;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果报价文件中有外文文件或资料的,必须同时提供其中文翻译,以便核实;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必须与制造厂家公布的数据保持一致;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明细表,否则视为不符合采购技术要求。

5、 同型号市场销售业绩;

6、 响应单位资格文件(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 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以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相关证明;

8、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主要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应提供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证明或者提供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

9、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售后服务承诺书;

11、响应单位的商务资料(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传真等)。

所有文件必须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三、谈判安排

1、谈判时间初步安排在20081215下午14:30,谈判地点为上海市卢湾区斜土路222103。如果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多于三家的,将根据谈判小组依照规定确定的三家或三家以上的谈判名单,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其参加谈判;三家及以下的,通知所有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未收到电话通知的供应商不再参加本次项目的谈判。

2、本次谈判将根据谈判小组的安排和要求进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需事先做好时间安排和谈判准备,根据通知的安排,携带有关谈判资料准时参加谈判。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应根据谈判中确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一次最终报价。

四、评审

所有谈判和最终报价结束后,由谈判小组打开密封的报价文件,对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五、采购结果通知:

采购结果将通过卢湾区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告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联系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斜土路路222号201室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 系 人:曹喆彦

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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