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交通设施招标公告
购置交通设施招标公告
购置交通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购置交通设施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购置交通设施项目
二、项目编号:HJZB-HW-********9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共2包,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采购需求如下:
包段 | 采购内容 | 内容 | 市场总价 | 预算 |
1 | 交通设施 | 市政护栏、活动护栏、护栏分道标志、护栏右行标志、路锥、护栏防撞柱、护栏行人隔离柱、护栏行人隔离柱、护栏轮廓标、护栏柱帽、护栏底座、防撞桶、挡车器、警示、标志牌、反光膜、反光条、路锥等交通设施,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00元 | *******.00元 |
2 | 电子警察系统软硬件设备 | 120师学校卡口(配星光球机)、蔡家崖卡口(配星光球机)、原家坪红绿灯旁卡口、雅儿旺星光球、定阳会崖全景球机、兴县智能交通7套违停、机房交换机、两套违停杆设备等,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00元 | 915005.00元 |
2、招标范围:设备材料供应、运输、安装及验收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期:签订合同15日内交货,并建设安装完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第一包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社保缴纳证明、纳税证明、具有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⑧本公告发布期限内单位信用信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第一包投标人须携带资质证书。
2、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的社保关系证明原件(含姓名、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单位名称且网上可查);
(以上全部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6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
2、发售地点: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27号时代广场大厦601A);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21日9点(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吕梁市离石区同达森客酒店三层会议室(吕梁市离石区上安村学院路1号吕梁学院南门)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21日9点(北京时间)
2、地点:吕梁市离石区同达森客酒店三层会议室(吕梁市离石区上安村学院路1号吕梁学院南门)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出席。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康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27号时代广场大厦601A
联系人:张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转805或*******
电子邮箱:hjzb********@126.com
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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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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