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采石场、环城水泥厂采石场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采石采石场、环城水泥厂采石场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繁招采(工)[2008]197号
受繁昌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我代理处对繁昌县采石场、环城水泥厂采石场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招标内容:
本次工程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工程施工,主要内容为永久性防护栏、危岩清除、植被恢复及挡土墙等;第二部分为工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报名时间、地点:
第一部分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必须委派代表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注册建造师证书等复印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加盖公章);第二部分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必须委派代表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加盖公章)于2008年12月8日— 12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到繁昌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办理报名手续。
4、标书工本费:
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08年12月30日10:00截止;开标时间 10:00(暂定);开标地点:繁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Ⅰ号开标室。
6、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第一部分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第二部分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并于开标之日前交入下述指定帐户,逾期或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收。保证金采用银行转帐、汇票或电汇的方式退还。
7、招标机构:繁昌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地 址:繁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繁昌县邮电大楼二楼)
联 系 人:戴兴江 汪娇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单位:繁昌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繁昌支行金峨分理处
帐 号:****************01
网 址:http//www.ahfccg.gov.cn
繁昌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二OO八年十二月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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