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湖湖区保洁权
南明湖湖区保洁权
招标公告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南明湖及生态河川管理处的委托,对南明湖湖区保洁权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1.采购编号: LSZX-0850
2.采购项目:南明湖湖区保洁权
3.采购内容:南明湖湖区保洁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5.3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有固定的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并有适应需要的工作人员、清扫保洁工具;
5.4具有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专业清洁保洁公司;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7.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人民币/本,售后恕不退还。
8.购买招标文件(报名):
8.1时间: 2008年12月4日-12月12日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8.2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8.3联系人:朱海军
8.4联系电话:****-*******
8.5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9.保证金交纳:
9.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9.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08年12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9.3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9.4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签订合同前。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8年12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1.递交文件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12.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08年12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14.采购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海军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15.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http://www.zjzfcg.gov.cn、www.lscgzb.gov.cn、丽水日报。
丽水市南明湖及生态河川管理处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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