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安防设备招标公告
监控安防设备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柳江县看守所武警监控安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柳江县看守所武警监控安防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JG17-100 三、采购项目内容:安防监控系统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3、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7日止(工作日),每日正常上班时间; 2.发售地点: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10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前1个工作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帐户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柳州分部 开户银行: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谷埠分社 银行账号:2657 1201 0102 2206 6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22日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8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1月22日9时30分,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8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 地址:柳江区拉堡镇柳西路2号 联系人: 黄有鲜 联系电话:137*****219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广西柳州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616室 项目联系人:孔祥桂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 柳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772-*******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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