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姜家沟棚户区改造工程(中央悦城A区)回迁楼(33层)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姜家沟棚户区改造工程(中央悦城A区)回迁楼(33层)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为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姜家沟棚户区改造工程(中央悦城A区)回迁楼(33层)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经平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社[2015]114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阳泉和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山西兴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阳泉和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工程的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姜家沟棚户区改造工程(中央悦城A区)回迁楼(33层)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有机房电梯4部,均为同一品牌。
2.2工程实施地点:平定县姜家沟。
2.3招标范围:电梯采购及安装。
2.4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招标编号:SXXY-ZB-PGS-*******。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生产能力,具有良好销售业绩的电梯生产厂商或厂商授权的代理商;
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3.3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3.4投标人须具备供货及安装能力,有满足要求的安装、调试和维保人员;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4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报名。地点:平定工程咨询办公楼三层304室。
4.2报名时应提交: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税务登记证(副本);⑤开户许可证;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⑧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委托书;⑨由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第②-⑧项须带原件核查,留加盖公章红印的复印件;第⑨项查询函需在开标前提供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4日持法人委托书向招标(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上午9时,地点:平定工程咨询办公楼四层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阳泉和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阳泉平定县冠山镇南大街沁园小区小二楼
邮政编码:045200 联系人:马海鹏
电 话:189*****79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兴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平定工程咨询办公楼三层304室
邮政编码:045200 联系人:王丽萍、郭晓芳
电 话:****-*******/*******
日期:2017年10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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