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铜厂社区老屋基村道路硬化及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铜厂社区老屋基村道路硬化及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铜厂社区老屋基村道路硬化及亮化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文山市人民政府开化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铜厂社区老屋基村道路硬化及亮化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铜厂社区老屋基村道路硬化及亮化工程
2.2项目编号:CZBKM17156
2.3采购内容:村内道路长1300米、宽3米,三面光沟一条长40米,涵管长10米60*60,平整活动场地200平方米,太阳能路灯20盏。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本次采购项目只为一个标段,内容不能进行拆分。)
2.4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内(以实际开、竣工期为准);
2.6采购预算:人民币41万元;
2.7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其他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达到一次验收合格;
3.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磋商申请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
4. 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需具备以下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公司成立至今需满5年(含5年)以上,且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申请人单位任职工作3年(含3年)以上;
②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资料复印件;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近期无行贿犯罪记录,磋商申请人必须提供由国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除外);
(6)磋商申请人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凡在文山州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对已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施工企业,应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本州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对未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新进施工企业,应由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对近两年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和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还没有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在文山州参与新项目投标);
(7)有效期内入滇备证书或入滇登记证明(省外企业提供)。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文山市民族村34幢2-3号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纸质)。
5.2报名由法人和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鲜章复印件一份现场报名(自行整理顺序统一装订,否则拒收资料):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 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6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6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7 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彩色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应是其在职员工,提供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9 拟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考核证件(需证企相符);
10 有效期内入滇备证书或入滇登记证明(省外企业提供);
11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3 打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信息(加盖鲜章)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5.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15时00分,地点为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磋商时间和地点
7.1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8. 磋商保证金
8.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0元(肆仟元整)
8.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磋商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
8.3到帐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15时00
分前
8.4开户名称: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5开户银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卧龙支行
8.6银行帐号:****************037842
8.7联系电话:****-*******
8.8保证金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我方联系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文山市人民政府开化街道办事处
地 址:文山市开化街道办事处(开化中路159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民族村34幢2-3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
2017年10 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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