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46路标准机动车辆抓拍卡口租用项目公告
盘龙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46路标准机动车辆抓拍卡口租用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盘龙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46路标准机动车辆抓拍卡口租用项目经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批准,并办理了相关政府采购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的委托,对盘龙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46路标准机动车辆抓拍卡口租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建设内容
本次项目在盘龙区辖区范围内建设46路高清治安卡口,后端所有软硬件设备及传输链路。
1.2项目名称:盘龙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46路标准机动车辆抓拍卡口租用项目
1.3招标编号:YNTTCG********
1.4项目地点:昆明市盘龙区行政辖区范围(具体地点以实际点位为准)
1.5项目完成期及质保期要求:
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且具备施工条件60日历天完成,包括:设备材料供应、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培训及验收移交使用。
项目质保期:五年
项目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所有系统合格率为100%,达到招标人要求,保证一次验收合格,须确保与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现有系统对接,在安装调试过程中不得影响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现有系统使用正常。
1.6招标范围为:
投标人须完成46路高清治安卡口前端及后端平台建设,包含相关设备、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1)设备清单:(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2)采购总预算:*******元/年;
(3)租用期:五年;
1.7交货地点:用户方指定地点。
1.8本项目必须整体投标,整体中标,不得拆项、漏项。
2、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副本。
(3)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种类涵盖安防监控)。
(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
(5)要求投标人完成新建项目与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现有平安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整合,使整体系统无缝对接,并满足GB/T28181等国家及部颁相关标准要求,并通过平台级联形式共享至上级公安机关,若成交后无法实现新系统与原系统无缝对接的,由中标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6)充分结合盘龙区平安城市建设现状,在视频专网只允许存在一级平台架构,向市局级联统一出口,不允许出现多级平台堆叠级联情况。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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