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中医院住院大楼门楼招标公告
1、兴国县中医院住院大楼门楼(附属工程)已由 兴发改字 [2006]99号文核准立项,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性质 附属工程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 600M2;
(3)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4)层数 三层 ;
(5)招标范围 该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书)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
(6)标段划分 Ⅰ标段 ;(7)本项目总投资 约70万元;
(8)资金来源及性质 自筹 ;(9)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0)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 3 月 1日,竣工日期为2009年 7 月 1 日,总工期 120 天 。
(11)工程建设地点 兴国县中医院院内 ;
(1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理三级或以上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营业执照;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房屋建筑专业三级自聘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执行《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⑥拟派该工程的五大员证件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间不可兼职);⑦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人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⑧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凡符合上述第4条第(2)小点的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08年 12月12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报名区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软件使用费200元,图纸光盘100元,均售后不退。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 兴国县中医院(章) 法定代表人: 黄忠远(章)
办公地址: 兴国县潋江镇背街
传真: / 联系人: 谢芳荣
招标代理机构:兴国县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章),法定代表人: 钟敬华
办公地址 城西街166号
兴国县中医院
2008年 12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