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第三方评估项目
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第三方评估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第三方评估项目已经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评估机构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工程名称: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第三方评估项目
1.2项目编号:FGGJ-GC2017-527
1.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招 标 人: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阳市境内
2.2 建设规模:约90万元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水体达到“长制久清”标准。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阜阳市22个黑臭水体整治进行第三方评估,包括跟踪治理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对完工后的河流分“初见成效”和“长制久清”两个阶段进行项目实施效果评估等,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控制目标:试验监测程序符合相关规范,并对试验结果承担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评价范围类别含社会区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项目要求。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发售费500元;招标文件发售费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招标文件发售费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招标文件发售费交纳完毕时间。开标完毕后各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非税收入收据。交纳招标文件发售费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发售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并提交招标文件发售费转账凭证。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特别注意: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要选择与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同一个开户行和账户转入,同时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分别转入你所选择的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 月20日9 时00 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市民中心五楼)开标542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fy.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 系 人: 彭科长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少年宫南侧20米
联 系 人:刘工、张工
电 话:****-*******
电子邮箱:********44 @qq.com
2017年10月 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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