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填埋场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澄清通知(二)

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填埋场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澄清通知(二)




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填埋场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澄清通知(二)

各投标人:
&nbsp&nbsp&nbsp&nbsp关于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填埋场设备采购招标项目&nbsp(招标编号:0658-0801SZTC8136),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05包合格的投标人第三点:“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删除。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05包合格的投标人第五点:“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修改为:“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设有直属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其他未涉及内容的事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四、请各投标人收到本通知后盖章确认并回传至本公司以示收悉(传真电话:****-********),特此通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200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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