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鲁甸“8.03”灾后恢复重建鲁甸县火德红镇镇区建设市政项目车辆采购项目
云南鲁甸“8.03”灾后恢复重建鲁甸县火德红镇镇区建设市政项目车辆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鲁甸县火德红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云南鲁甸“8.03”灾后恢复重建鲁甸县火德红镇镇区建设市政项目车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二、项目概况2.1采购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1 | 洒水车 | 1辆 | 180000.00 | 否 |
2 | 吸粪清洗吸污车 | 1辆 | 250000.00 | 否 |
★注:谈判申请人必须对所投的标段内所有产品进行整体谈判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处理。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按业主要求
2.3 交货地点:昭通市鲁甸县火德红镇,按业主要求
2.4交货方式:按业主要求
2.5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3.1谈判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谈判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生产及服务资格的生产厂商。
3.3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谈判申请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7年10月31日起至2017年11月02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谈判申请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鲁甸县世纪大道延长线云南汇工5楼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鲁甸项目部购买谈判文件。
4.2 谈判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5.1提交谈判申请文件时间:2017年11月09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谈判申请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为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鲁甸县世纪大道延长线云南汇工)二楼评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采 购 人:鲁甸县火德红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赵江
联系电话:138*****08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650032
联 系 人:张文安、杜文涛
联系电话:****-*******、133*****465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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