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连崟至兴华公路连崟至阿木尔(长缨)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省道连崟至兴华公路连崟至阿木尔(长缨)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第JL1标段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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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连崟至兴华公路连崟至阿木尔(长缨)段改扩建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省道连崟至兴华公路连崟至阿木尔(长缨)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2016】428号)文件批复。本工程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7】46号)文件批复。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7】290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为申请交通运输部补贴、漠河县人民政府自筹。招标人为漠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省道连崟至兴华公路连崟至阿木尔(长缨)段起于漠河县连崟口岸,止于长缨林场南侧,与拟建国道京漠公路呈“T”型交叉,全长104.875公里,完全利用旧路改扩建。
全线共设大桥849.36米/3座,中桥240.08米/5座,小桥205.44米/6座,涵洞144座;设分离式公铁立体交叉1处(另建,不在本项目中),平面交叉31处;设公共汽车停靠站2处(4座)、交通量观测站3处。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60m/h,路基宽度10米(8.5米),最大纵坡6%。路面结构层的厚度计算根据交通量预测结果按现行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0-2002)进行设计,以100KN的单轴-双轮组荷载作为标准轴载。计算水泥混凝土路面各结构层的厚度为:干燥路段路面总厚度为58cm,潮湿路段为78cm。
设计厚度(cm) | 路 面 结 构 | 结 构 名 称 |
22 | 面层 | 水泥混凝土(冻土路段为水泥混凝土预制块) |
18 | 上基层 | 5%水泥稳定(70%砂砾+30%碎石) |
18 | 下基层 | 4.5%水泥稳定砂砾 |
20 | 垫层 | 天然砂砾 |
大桥上部结构采用20m 或30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箱梁,下部采用柱式桥墩,肋板式桥台,钻孔桩基础。◎中桥上部采用13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采用柱式桥墩,肋板式桥台,基础均采用钻孔桩基础。◎小桥上部采用10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采用柱式桥墩,肋板式桥台,基础均采用钻孔桩基础。◎涵洞采用钢筋混凝土箱涵、钢筋混凝土圆管涵结构。
2.2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施工计划开工日期:自招标人要求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
监理服务期48.5个月,施工准备阶段服务期0.5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2.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需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JTGF80/2-2004)的相关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的相关规定: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4安全目标:无责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5施工监理招标共划分为 1个标段,其中:
本项目按一级监理机构设置,设置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施工标段 | 估算建安费 | 工程内容 |
JL1 | 起自连崟口岸,经兴安、龙河林场、依林林场、长山林场、终于阿木尔林业局长缨林场南侧在建的京漠公路樟岭至西林吉段K395+221处 | 104.875 | A1 | 54968 |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安全、环保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JL1标段投标人凡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为自有检测机构或为同一法人的控股子公司);
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累计独立完成至少5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及5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监理;
(2)累计独立完成过2个及以上单个监理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且每个单项合同至少包含1座大桥梁工程施工监理;
如单个合同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1年以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5年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历,担任过两项及以上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监理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的要求,对未列入“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的甲级、乙级监理企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黑龙江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16年全国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3.7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颁布的【关于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或起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9时至2017年11月5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及下载招标文件后,需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携带身份证明资料于2017年11月8日16时前到漠河县交通运输局(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金沟街6号,联系人:于建国159*****333)获取现场踏勘确认单,无法证明身份将不予发放现场踏勘确认单及取消投标资格: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拟派项目总监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要求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
(3)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介绍信原件;
4.3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电子信息录入。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 26日9时整,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 26日9时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 27日9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9号9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 万元人民币,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网站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内容包括:
7.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7.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7.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漠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于建国
联系人电话:159*****333
招标代理: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邮编:150076
联系人:西子玥、柳继峰
联系人电话:****-********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5 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5-1 资质
标 段 | 要 求 |
JL1 |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为自有检测机构或为同一法人的控股子公司)。 |
附件5-2 业绩
标段 | 业绩要求 |
JL1 | 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累计独立完成至少5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及5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监理;(2)累计独立完成过2个及以上单个监理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且每个单项合同至少包含1座大桥梁工程施工监理;如单个合同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
附件5-3 人员
(最低要求)
(一)主要人员
要求 岗位 | JL1标段资格要求 | |
最低数量 | 资格条件 | |
总监理 工程师 | 1 |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具备道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历,担任过两项及以上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监理负责人。 |
备 选 总监理 工程师 | 1 |
注:1.总监理工程师 (含备选)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5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
3.拟投入所有人员均须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相应资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及劳务合同。证书必须全本复印。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专业。
5.对于上报中未要求的人员,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增加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6.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的,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其他人员要求
要求 岗位 | JL1 标段 | 资格条件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路基路面 | 1 |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路面施工监理工作经验。60周岁以下。 |
桥梁结构 | 1 |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桥梁施工监理工作经验。60周岁以下。 | |
试验室主任 | 1 | 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试验室主任工作经验。60周岁以下。 | |
合同计量 | 1 |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交通部造价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施工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经验。60周岁以下。 | |
测量 | 1 | 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施工测量工作经验。60周岁以下。 | |
安全环保 | 1 |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施工监理安全环保工作经验。60周岁以下。 | |
监理员 | 8 | 具有省级监理员资格证书,初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施工项目监理员监理工作经验。60周岁以下。 | |
试验员 | 8 | 具有省级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员证书》,初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试验检测工作经验。60周岁以下。 | |
内业工程师 | 1 | 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内业管理及归档工作经验。60周岁以下。 | |
文秘及行政人员 | 1 | 按实际情况填报。 | |
合计 | 24 |
附件5-4(一)试验、检测设备及设施
名称及规格 试验、检测设备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JL1标段 | ||
工程管理用车(四驱越野车) | 辆 | 2 |
皮卡汽车 | 辆 | 2 |
水 准 仪 | 台 | 2 |
电 脑 | 台 | 10 |
激光打印机(其中至少有一台彩色打印机) | 台 | 3 |
传真机 | 台 | 1 |
扫描仪 | 台 | 1 |
数码摄像机 | 台 | 2 |
数码相机 | 台 | 2 |
复 印 机 | 台 | 1 |
(二)试验室试验、检测仪器
序号 | 试验、检测设备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1、土工试验设备 | ||||
1 | 标准土壤筛(圆孔0.075-53mm) | 套 | 2 | Ф300 筛分试验 |
2 | 电子天平\电子秤(感量0.01g、0.1g、1g\50kg) | 套 | 各1 | 0.01g 0.1g、1g 称重 |
3 | 烘箱(中型) | 台 | 1 | 集料及混合料烘干 |
4 | 光电液塑限联合测定仪 | 台 | 2 | 测定土的液限塑 |
5 | 自动击实仪(重型) | 台 | 2 | 土和混合料击实 |
6 | 脱模器 | 台 | 2 | 击实件和无侧限试件脱模 |
7 | CBR值试验仪 | 套 | 1 | 测定土的强度指标承载比(带四套附件) |
8 | 比重瓶 | 个 | 各2 | 20mL、30 mL测定材料比重 |
9 | 灌砂筒 | 套 | 各4 | Ф150mm Ф200mm测密实度 |
2、 集料试验设备 | ||||
10 | 标准筛(方孔砂、石筛) | 套 | 2 | 方孔砂 、 石子筛 |
11 | 电动摇筛机 | 台 | 1 | 适用直径Φ200Φ300 样筛 |
12 | 电子天平(感量0.001g 0.01g、0.1g) | 套 | 各1 | 0.001g 0.01g 0.1g 称重 |
13 | 针片状规准仪 | 套 | 2 | 新标准混凝土骨料的分级筛选 |
14 | 游标卡尺 | 个 | 2 | 测定混凝土粗集料的针片状 |
15 | 压碎值试验仪 | 台 | 1 | Ф150测石料压碎值 |
16 | 2000KN数显压力机 | 台 | 1 | TYA-2000型测砼、石料抗压强度 |
17 | 砂当量仪 | 套 | 1 | 用于水泥混凝土用天然砂、人工砂、石屑等细集料中所含粘性土和杂质的含量 |
18 | 容积升(1升-50升) | 套 | 1 | 1升-50升 |
19 | 浸水天平 | 套 | 1 | |
20 | 烘箱(中型) | 台 | 1 | DGG101-2型 烘干 |
21 | 电子秤(0~50kg) | 台 | 1 | ACS-50 |
22 | 自动数显搁板式磨耗试验机 | 台 | 1 | 测定碎石磨耗值 |
3、 水泥试验设备 | ||||
23 | 水泥净浆搅拌机 | 台 | 1 | NJ-160A型搅拌水泥净浆 |
24 | 水泥标准稠度仪 | 台 | 1 | ALD-2型测定水泥胶砂标准度试验 |
25 | 沸煮箱 | 台 | 1 | FZ-31A加热 |
26 | 雷氏法测定仪 | 个 | 1 | 测水泥安定性 |
27 | 水泥胶砂搅拌机 | 台 | 1 | JJ-5型拌合胶砂材料 |
28 | 水泥胶砂振实台 | 台 | 1 | HZJ-A型砼试件振实 |
29 | 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 | 台 | 2 | SKYH-40B型混凝土等标养 |
30 | 恒加载抗折抗压试验机 | 台 | 1 | DKZ5000型、测定胶砂试件抗折强度TYE-300型、石料抗压强度 |
31 | 凝结时间测定仪 | 台 | 1 | 新标准测定水泥标准稠度和凝结时间 |
32 | 负压筛析仪 | 台 | 1 | FSL-150B |
33 | 水泥比表面积仪 | 台 | 1 | FBT-9 |
34 |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仪 | 台 | 1 | |
4、 水泥砼、砂浆试验设备 | ||||
35 | 水泥砼搅拌机 | 台 | 1 | 测水泥强度 |
36 | 水泥砼标准振动台 | 台 | 1 | 水泥砼式振实 |
37 | 水泥砂浆稠度仪 | 台 | 1 | 测定砼流动性 |
38 | 坍落度筒 | 套 | 3 | 100×200×300mm、测水泥砼坍落度 |
39 | 砼贯入阻力仪 | 台 | 1 | 测定混凝土的凝结时间 |
40 | 容量筒 | 个 | 4 | 10ml、25ml、50ml、100ml |
41 | 电子秤(0-100kg) | 台 | 1 | 0-100kg |
42 | 砼试模 | 组 | 20 | 150*150*150 |
43 | 砼试模 | 组 | 15 | 150*150*550 |
44 | 含气量测定仪 | 个 | 1 | 测定砼含气量 |
5、 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设备 | ||||
45 | 路面材料强度仪 | 台 | 1 | 测定混合料无侧限抗压强度 |
46 | 无侧限抗压试模 | 套 | 6 | 150mm |
47 | 水泥剂量EDTA滴定设备 | 套 | 2 | 滴定水泥剂量试验 |
6、 钢筋试验设备 | ||||
48 | 万能材料试验机(1000KN) | 台 | 1 | 钢筋试验、材料试验 |
49 | 钢筋标距仪 | 台 | 1 | |
7、路基路面测试设备 | ||||
50 | 灌砂筒(φ150、φ200) | 套 | 各5 | 测定压实度。 |
51 | 取芯机 | 台 | 2 | 基层、混凝土路面取芯 |
52 | 弯沉仪(贝克曼梁式) | 套 | 2 | 5.4m 测路基弯沉 |
53 | 连续式平整度仪(八轮仪) | 台 | 1 | 测路面平整度 |
54 | 构造深度铺砂仪 | 套 | 1 | 测定路面表面深度 |
8、结构混凝土测试设备 | ||||
55 | 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仪 | 台 | 1 | 测定桥涵混凝土保护层 |
56 | 数显水泥混凝土 回弹自动测定仪 | 台 | 1 | 检测混凝土强度 |
57 | 泥浆指标仪 | 套 | 1 | |
9、地基承载力检测设备 | ||||
58 | 触探仪 | 套 | 2 | 测定基地承载力 |
10、标养室 |
注:1.未尽事宜,按黑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下发的《关于印发《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办公室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黑路监发[2010]9号)及《关于印发《重点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指导性意见》的通知》(黑路监发[2010]1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执行。
2.对于上表中未要求的试验、检测设备及设施,招标人有权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增加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的,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附件5-5财务
项目 | 标段 | 财 务 要 求 |
财务能力 | JL1 | 投标人近三年来的累计营业额不应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
投标人在最近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 ||
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
注:1、近3年指2014年~2016年。
附件5-6 诉讼和履约
项 目 | 要 求 |
诉讼和履约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
注:投标人应对其未存在附件5-6中所列事项出具一份承诺,并加盖公章。
附件6:评标办法
省道连崟至兴华公路连崟至阿木尔(长缨)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1.总 则
1.1 为规范本项目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1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第23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专家从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公路工程专家抽取系统中随机抽取。评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评标委员会职责职责为: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它重要信息与数据,以及清标工作组关于清标工作的情况说明,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6)推荐中标候选人;
(7)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详细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包括: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公证的授权书(如有)、公证书;
(5)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在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1)资质(附件5-1);
(2)业绩(附件5-2);
(3)人员(附件5-3);
(4)试验、检测设备(附件5-4);
(5)财务(附件5-5);
(6)诉讼和履约(附件5-6)。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审查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的,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否决投标处理。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
6.1 合同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业主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6.2技术评审(40分)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0分
a. 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方法,措施得力得4-5分,内容较好得3-4分(不包含3分及4分),措施一般得3分;
b. 有工期控制方法,措施得力得4-5分,内容较好得3-4分(不包含3分及4分),措施一般得3分;
c. 有计量支付内容,措施得力得4-5分,内容较好得3-4分(不包含3分及4分),措施一般得3分;
d. 有合同管理办法,措施得力得4-5分,内容较好得3-4分(不包含3分及4分),措施一般得3分;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15分 对工程重点难点分析,措施得力得12-15分(不包含12分),措施较好得9-12分,没有不得分;
(3)对本项目的建议5分,可行性强得4-5分(不包含4分),可行性不强得3-4分。
6.3商务评审(50分)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25分
a.监理人员(20)
总监理工程师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12分;
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每增加1项加2分,最多加4分,总监理工程师如担任过类似施工现场(是指本项目类型相同里程相近,有大桥)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负责人,每具有1个,加2分,最多加4分;
b.机构设置(5)
机构设置较全面3-4分(含4分)
机构设置全面4-5分(不含4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 ( 5分)
设备设施配置较齐全,比较合理,3-4分(含4分)
设备设施配置齐全,科学合理,4-5分(不含4分)
(3)监理业绩及信用评价(20分)
业绩: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12分,每增加1个加2分,最多加6分。
信用评价:对列入交通运输部《2016年全国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的投标人,监理信用评价按以下原则的分:信用等级AA的2分。
6.4 财务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宣布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评审的投标人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进行公开开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未通过评审的,其第二信封不予拆封,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对第二个信封进行财务评审。
6.4.1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招标人给定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6.4.2 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6.4.3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等于通过财务评审的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6.4.4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2;若D1<D,则E=1。
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它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 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如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得分相同,则按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评分也相同,招标人根据财务能力中过去三年的年平均营业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的方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9.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排序,推荐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第三的投标人为后备的中标候选人。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0.2 开标记录情况;
10.3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0.4 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0.5 投标人排序;
10.6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0.7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8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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