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承办安全生产二级达标评审服务竞争性磋商

福建省商务厅承办安全生产二级达标评审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承办安全生产二级达标评审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福建省商务厅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17年10月31日10:18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0月31日10:09至2017年11月07日17:3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15日08:00至2017年11月15日09: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12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1月15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12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瑞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福建省商务厅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振凌********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瑞芳********-***
附件:
附件1353承办安全生产二级达标评审服务10.20.doc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商务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承办安全生产二级达标评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承办安全生产二级达标评审服务

项目编号:[3500]ZSZB[C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瑞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商务厅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振凌********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瑞芳********-***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1 1-1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40项 480000 否480000 9600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特殊要求:包:1明细 描述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无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11月15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0月31日 10:09至2017年11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15日 08:00至2017年11月15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12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1月1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12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瑞芳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时应提交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件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若《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声明的内容不实的,则按提供不真实材料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②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审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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