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江苏公司扬州市公安局移动警务通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软件部分)项目_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江苏公司扬州市公安局移动警务通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软件部分)项目_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公安局警务通软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 ||||||||||||||||||||||||||||||||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公安局警务通软件采购项目 1.2 采购项目性质:货物采购 1.3 采购内容及规模:本次采购的软件共分为5套,分别为: 1、警务视频监控设备管理系统,预算10万元人民币;2、警务通平台及综查应用软件(包括警务通平台、综合查询、蓝信轻应用、定位报备、OCR身份证及车辆牌照识别),预算110万元人民币;3、警务移动办公软件,预算6万元人民币;4、警务移动盘查及上传软件,预算22万元人民币;5、警务流动人口移动采集软件,预算7万元人民币。各标段投标人本标段投标报价高于该标段预算(即该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1.4标段划分:划分标段。标段1、警务视频监控设备管理系统;标段2、警务通平台及综查应用软件;标段3、警务移动办公软件;标段4、警务移动盘查及上传软件;标段5、警务流动人口移动采集软件。标段不限投,限中,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评标委员会按标段1至标段5的顺序依次进行评标,在依次评标中,若投标人已在前1个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评标标段中不在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5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将统一组织投标报名并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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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3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1个警用相关开发项目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框架合同的需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订单或发票,原件备查)。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2.7标段其他要求 1)标段1和4、采购的配置需求表所有系统需要与现有的移动警务系统完全兼容,包括安全接入平台和移动应用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保证承诺。标段1的投标方必须承诺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全部开发、调试工作,并进入试运行阶段。标段4的投标方必须承诺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开发、调试工作,并进入试运行阶段。未对以上要求提供承诺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2)标段2、投标方提供的软件功能,必须实现与扬州公安信息通信网应用安全审计系统对接,须提供对接证明(可由市级安审系统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测试结果或系统承建商提供对接测试证明),未提供证明文件者,其投标将被否决。省厅平台对接要求:投标方提供的软件,必须与2016年上线的江苏省公安厅移动警务应用服务平台实现无缝对接,须提供对接证明(可由省厅平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对接结果或系统承建商提供对接证明)。投标方必须承诺合同签订后80天内完成全部开发、调试工作,并进入试运行阶段。未对以上要求提供承诺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3)标段3、投标方必须承诺所建移动办公软件能与扬州市公安局现有PC端办公平台实现对接,出具对接承诺函。投标方必须承诺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开发、调试工作,并进入试运行阶段。未对以上要求提供承诺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4)标段5、投标方提供的软件功能,必须与扬州市公安居住证管理系统、流动人口社会化采集系统、流动人口微信采集系统和常驻人员信息库系统无缝对接,须提供对接证明(可由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出具证明)。投标方必须承诺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全部开发、调试工作,并进入试运行阶段。无法提供承诺者,未对以上要求提供承诺者,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标书售卖时间为 2017年10月31日18时00分至2017年11月0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3.2报名通过的投标人登录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无论投几个标段均只一次性收取500元)。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3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扬州市文昌西路53号苏中话务楼204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或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或应答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
五、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5.1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只有开标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标时该供应商以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注3: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http://)、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3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南祖师庵7号 邮 编:210003 联 系 人:谢永清 电 话:150*****939 电子 邮 件:150*****939@139.com">150*****939@139.com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43010 30709 00002 6610 转帐事由:扬州移动警务通软件标书费(请务必备注此信息)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1)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厂商,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1)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2)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3)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允许该厂商参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公司该产品的任何招投标。 (2)交款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款项的不予认可,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将: 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电脑截屏)150*****939@139.com">发送至邮箱150*****939@139.com。标书费发票开具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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