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照明设备招标公告

防爆照明设备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拟采购一批防爆照明设备(项目编号:2017-ZC-53-0221-3058)。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在线竞价。

2.采购内容

类别

型号

数量

单位

微型调光防爆电筒

TBF901

LED光源3W连续放电时间≥15小时

20

防爆移动工作灯

TYF806、功率36W LED光源 连续放电时间≥10小时 灯头升降高度2米

1

LED防爆移动工作灯

TYF807A

1

智能防爆头灯

TBF906

LED光源3W连续放电时间≥15小时

40

沃尔森强光手电筒

沃尔森400WLED强光手电筒

四核双侧灯

1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竞价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经销商应具有该报价产品的经销资质;

(5)能够提供相应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6)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

(7)具有2015年1月1日至今五万元以上防爆照明类产品类设备销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8)能够开具国家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交付方式与交货期/工期

服务要求:1、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可以全部到货;

2、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验收报告单,双方验收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内进行支付,支付比例为100%;

4、验收:到货验收无破损,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齐全。提供原厂备件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

5、合同价格:包括合同标的、税费、运费、保险费;

6、质保金要求:在签订合同前支付项目总金额5%的履约和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退还,无利息;

7、提供货物使用的免费培训。

5.付款方式

电子转账汇款。

6.竞价截止时间

竞价公告期7个日历日。竞价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排水集团定槐房再生水厂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通久路与槐房路交叉路口北100米路西

邮编:100121

竞价部门:北京排水集团定槐房再生水厂安全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通久路与槐房路交叉路口北100米路西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180*****722

电子邮件:********54@qq.com

竞价监督:刘女士

电话:159*****036

传真:

电子邮件:liuyingliang@bdc.om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

2017年10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照明设备 防爆 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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