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厂长春线环保除尘设备改造招标公告

加工厂长春线环保除尘设备改造招标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定于2017年11月8日公开进行加工厂长春线环保除尘设备改造项目招标。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 工程名称:加工厂长春线环保除尘设备改造项目

二、 除尘器设备数量及安装地点:

数量:一台套。

地点:方大炭素公司加工厂长春线通风楼。

三、 招标时间、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7日18时前

2.招标时间:2017年11月08日下午14时30分

3.答疑考察现场时间:2017年10月25日-11月07日

4.招标地点:方大炭素公司设备部二楼会议室。

四、 投标要求:

1.报名单位具有与本工程要求相应的营业执照所列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技术标中要有详细的除尘器技术参数、性能指标、设备制造周期、施工方案等。

3.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4.招标文件在发出之日起,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7.投标文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

8.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投标人保密,开标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招标比价,最终选定中标方式举行,投标人应将投标函和报价单及投标文件装入信封内加以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正本一套、副本二套,不退还)。

9.参加招标会议的投标单位的人员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出具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参加本次招标的委托书;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招标会,其投标资格无效。

10.投标书中的报价单必须有企业法人的签字确认和加盖企业公章方可有效,否则为无效报价并取消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五、 报名方式:

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07日下午18时前到方大炭素公司设备部报到,同时到方大炭素公司二楼财务部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标书费300元,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六、 其他说明: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未足额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加投标会议,投标人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现金或银行电汇方式交方大炭素公司财务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退还保证金:

(1)投标人有串通投标、抬标、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或自动放弃中标或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未按照标书内容要求制作,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盖投标方公章的标书作废标处理的。

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完成合同服务后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予以退还。

4、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5、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或缩短投标截止期,或者临时取消此次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或缩短至新的截止日期,或者响应取消招标。

七、 招标方信息 :

1、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邮编:730084

3、联系电话:(0931)- *******

4、监督电话:(0931)- *******

5、详细内容见附件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

附:招标详细内容:

一、项目名称:加工厂长春线环保除尘设备改造项目

二、技术条件及要求:

1、自然环境条件

年平均气温: 12.6℃

最高日平均气温: 31.6℃(七月份)

最低日平均气温: -3.8℃(一月份)

年平均降雨量: 623.7mm

风:主导风向为 西南风。

平均风速: 3.2m/s

冬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2℃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30℃

冬季采暖室外计算温度: -6℃

冬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 -9℃

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 33.5℃

冬季室外计算相对湿度: 62%

夏季室外计算相对湿度: 83%

冬季室外计算平均风速: 2.7m/s

夏季室外计算平均风速: 2.5m/s

冬季主要风向: NE

夏季主要风向: SW

冬季大气压力: 101.73kPa

夏季大气压力: 99.66kPa

当地海拔:1750米

2、公用系统技术条件

供电电源: AC 50±1 Hz,380±10 %。

三、招标工程内容:

(一)报废性拆除长春线通风楼三楼除尘器、风机、风机基础、除尘管道及烟囱等,重新设计制作新除尘设备,新除尘器安装在长春线通风楼三楼旧除尘器位置处,新除尘器安装就位后对主通风管道进行碰接(碰接主管道时需停产),待新除尘设备正常以后,对二楼原有除尘设备进行拆除,长春线通风楼二楼、三楼旧除尘器设备及管道、附件等乙方负责拆除、倒运,两台原除尘器通风灰甲方(加工厂)负责清理倒运。

(二)长春线除尘系统共计15个吸尘口,其中机床7个通风口、料仓进料口、排放口各2个除尘口,在系统除尘总管道上安装电动蝶阀,预留机床吸风口4个,在每个吸尘口上安装手动蝶阀。

(三)重新设计安装除尘管道,除尘管道到机床位置处,安装手动蝶阀,手动蝶阀到机床吸尘罩软管甲方负责供货安装,所有通风管尽可能的避免急弯,减少系统阻力,可适当加大管道直径。

(四)配套新除尘系统电控部分及动力电缆,采用启动控制和两地控制系统。

(五)除尘系统采用PLC自动控制,并实现系统集中和现场两地控制。

(六)改造时根据现场实际砸墙和开洞,孔洞的修复由甲方负责。

四、关键部位工程界限界定:

(一)投标单位工作内容界定:

1、本系统所用电源由甲方指定电源开关(长春线配电室电源开关柜)处接入,内容包括:从指定点到控制柜的电源线的供货及敷设,电控系统:从除尘系统控制柜开始(包含控制柜)的整个除尘系统的配电、控制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与调试。

2、除尘系统管网界限:从离机床吸尘罩1.5米位置开始到系统排放口的所有除尘系统管网(机床设备连接用软管甲方负责)。

(二)招标单位工作内容界定:

1、压缩空气系统:按照中标单位提供的技术参数指定压缩空气接点位置,配合中标单位现场施工(指定节点,在外网时,提供流量数显二次远传流量表);

2、电源系统:按照中标单位提供的技术参数(功率大小)指定电源开关(配电室电源开关)接入处;

3、旧系统拆除:甲方负责(加工厂)除尘器内布袋拆除,设备内物料清理、现场物料清理;拆除废旧物资中的有色金属的上交;

4、除尘系统改造:甲方负责机床除尘罩的改进与制作。

五、系统技术要求:

(一) 中标后提资要求:包括设备布置、管道总平面布置、设备荷载分布、收料后下料输送方式、电缆布置位置等。

(二) 除尘器:

1、采用气箱式脉冲布袋除尘器,布袋规格、质量要求与使用单位现有除尘器配套,以便备品备件的通用型。

2、除尘器花板采用冲压成孔。

3、设备结构本体材质、厚度、结构形式符合现行相关规范标准;

4、设备本体附属设备(螺旋、卸料器等)均采用国内知名品牌产品;

5、脉冲阀注明使用寿命标准及主要部件产地,并有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6、防腐及面漆,两层防腐漆,两层面漆,根据除尘器安装位置(露天、室内)情况确定符合技术要求的防腐涂料,面漆颜色现场确定。

(三) 风机:

1、采用浮放安装形式。

2、风机进口配置多页机制调节阀。

3、风机、电动机选用国内知名品牌产品(高效节能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技术规范、节能规范要求。

4、风机进出口根据电机功率大小配备相应软连接。

5、系统风机采用软启动控制。

6、风机出口配备相应消声器,风机噪声符合工业区噪声限制要求。

7、优选风机转速不超过1450r/min。

8、风机噪声控制在80分贝以下(离噪声原点3米位置处)。

9、系统所有机械传动、转动部位均设置全密封、具有足够强度防护罩。

10、系统内易损件必须提供规格、型号或提供加工图纸。

(四) 风管系统:

1、通风风管系统采用4mm普通钢板,所有吸尘罩、三通、四通、变径、弯头均采用4mm普通钢板。

2、风管直管段均采用焊接连接,易磨损部位的部分管道采用法兰连接。

3、四通、三通、弯头制作的曲率半径、插入角度、位置符合规范要求。

4、系统密封符合相关现行规范要求。

5、监测孔位置距地面1.5米(或根据甲方环保部门现场指定),不符合此要求时设置监测平台。

6、防腐、涂色与除尘器相同或根据现场实际由甲方指定颜色。

7、两个料仓下料口进行改进,更换插板阀,卸料器下口连接DN150溜管,溜管上制作夹套风口及吸尘罩,溜管距地高度(1.5米)或者现场与使用单位现场确定。

(五) 电气控制系统:

1、控制系统PLC采用西门子系统;

2、对整个电气控制系统安装调试;

3、两地控制,就地及中控室,要求在机床附近安装就地控制操作箱;

4、所有设备、材料、电气元件均采用国内知名品牌产品,方案中必须注明详细产品名称及产地;制造工艺及标准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5、除尘器控制柜配置数显差压表,在控制柜上显示相应数值;

6、系统检测口附近配置200瓦220伏单相电源接口,配备用20米电源线及插座一套。

(六) 治理标准:

1、粉尘排放浓度:小于30mg/Nm3;

2、除尘效率>99%;

3、除尘器漏风率<2%。

(七) 改造原则:

1、节能减排、减少二次污染;

2、在满足排放标准、岗位标准的前提下,以求经济、适用、节能为原则;

3、满足生产工艺技术要求;

4、设备性能稳定,能够长期稳定、高效、可靠运行;

5、有较好的性价比;

6、结构安全、紧凑、美观;

7、系统合理,方便保养及维护;

8、自动化水平满足生产工艺技术要求。

(八) 投标资料技术要求及工期要求:

1、系统方案:方案叙述、系统风量计算表、设备总图、平面布置图(必须标明设备材料品牌及产地)、材料使用表。

2、现场施工方案:现场施工描述、施工进度计划表、机具配置表、人力资源配置表等,需甲方配合要求条款等。

3、安全专项方案:风险分析表、处理措施方案、资金、设备投入表。

4、吊装专项方案:吊装设备位置、受力点、方案论证依据等。

5、投标文件不按照要求内容制作,视为不应标。

六、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定金,同时合同生效;设备全部制作完成并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发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环保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验收款;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自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12个月后支付,如果质保期内出现设备问题,质保期需要重新计算,按照乙方处理解决问题后时间延长质保期。

2、付款全部承兑汇票,每次付款时乙方开具等额17%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工程投标单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金、综合治理保证金。

七、 工程验收和质量特殊要求:

1、工程完工投入运行使用后进行工程安装完成验收。

2、工程投入使用后,1个月内进行排放达标环保验收即为工程竣工验收。

3、质保期内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对甲方造成损失,按照工期延误进行考核。

4、投标单位要对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的零部件确定明细和时间。

5、本项目属总包工程。

6、参考制造、施工质量标准:

《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 GB162l-199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43-9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J17-88

《除尘器分类与性能参数表示方法》 ZBJ88002·2

《除尘器性能测定法》 ZBJ88002·2

《袋式除尘器用滤料及滤袋技术条件》 GB12625

《袋式除尘器安装要求验收规范》 JB/T847l-96

《袋式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 GB12138

《固定式钢斜梯》 GB40534-83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40534-83

《手工电弧焊技术条件》 GB/Tl985-1988

《碳钢焊条》 GBT/5117-1995

《碳素结构钢》 GB700-1988D

《形状和位置公差》 GB/T1182-1184-1980

《电器装置安装工程施工拔术条件》 GBJ232-82

以上规范标准改变,以招标时间执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执行,以上标准涉及内容参照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相关条款执行。

八、工期

设备制造、安装调试总工期40天(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安装调试完成),乙方负责除尘系统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其中影响生产时间不超过15天。

设备部

2017年10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炭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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