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地方煤矿救护队救援设备招标竞争性谈判

阜新市地方煤矿救护队救援设备招标竞争性谈判

阜新信城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阜新市地方煤矿救护队的委托,经阜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阜新市地方煤矿救护队救援设备及服务进行采购,欢迎具有以下产品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阜新市地方煤矿救护队救援设备及服务采购。

2.采购文件编号:FXXC0818-CG。

3.项目需求:

本次救援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共分15包,包括指挥车、灾区电话、呼吸器效验仪、远红外线测温仪、灾区指挥器、便携式复合气体检测仪、液压起动器、高倍数泡沫灭火机、液压扩张/剪切钳、轻便救援支架、起重气垫、开缝器、快速密闭、排水潜水泵等(详见第二章)。

竞标人可针对全部包进行投标,也可选择其中一个包进行竞标。

竞标范围包括:以上救援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使用培训及售后服务。

二、合格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竞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矿山救护设备的生产、经营等及竞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本采购项目不欢迎联合体参加竞标。

三、出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1、时间:兹定于2008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每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3时30分---16时30分,出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2、地点:阜新信城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山路17号310房)。

3、售价:500元/份,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竞标保证金:竞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取现金形式,在递交招标文件时送达阜新信城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竞争性谈判程序

本次竞争性谈判,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程序执行。包括:

(1)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2)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六、接收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 12月23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地方煤矿救护队会议室(阜新市细河区西环路4号),届时举行竞标谈判会议,请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采 购 人:阜新市地方煤矿救护队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西环路4号

联 系人:郝 彤

电子邮件:fxsmtj@163.com

电 话:****-*******

邮 编:123000

代理机构:阜新信城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西山路17号(三楼310房)

联 系人:薛 威、王帅

电子邮件:fxxc@163.com

邮 编:123000

电 话:0418—*******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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