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招标公告

水泥招标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安庆高新区山口片外环西路建设工程

水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3-17526

一、招标条件

安徽公司安庆高新区外环西路建设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局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安庆高新区山口片外环西路建设工程项目用水泥,采购物资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安庆高新区山口片外环西路建设工程全长4.068公里,图纸设计桩号为K0+000~K4+068.353,实施桩号为K0+087.774~K2+980,实施长度2892.226m。外环西路道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为60m。实施道路自北向南连接站南路(不含)、规划一路、纱帽山路、规划路二、湖前路、规划路三、鹰山路、天柱山大道(不含)。本项目施工任务包括道路(路基挖填、路基处理及防护、路面结构层)、排水(纵向雨污水管道、横穿雨水管涵)、桥梁、照明、交通等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水泥稳定碎石所用水泥。

采购数量:水泥总计5000吨,详单附下:

序号

名称

规格(要求)

暂定数量(吨)

备注

1

水泥

P.O 42.5(散装)

5000

水泥稳定碎石使用






交货时间:

请投标人提供能承诺的最快交货期。

交货地点;

安庆市高新区山口乡安庆高新区山口片外环西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6.1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采用初凝时间3h以上和终凝时间较长(宜在6h以上,且小于10h)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与生产日期,其它品质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要求必须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或年生产能力不少于50万吨要求。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有代理授权函,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前提: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完成注册,并按要求上传授权函、公司资质证明等文件,在商务平台网站中在线确定参与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安徽公司:王中华:****-********、倪波:183*****875)是否成功报名。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于上述时间内将标书费500元电汇至指定账户(财务部为缴纳标书费的投标人开具收据,不开发票)。在招标人确认收到标书费后,投标人方可在集采平台点击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网上报名及注册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客服人员:王洋,电话:********06或135*****545)。

标书费电汇账户:项目账户

账号:****************0081

账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城中支行

上传文件如下:

1.1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1.2资质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满足招标要求的质量体系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0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安庆市山口乡怀宁农村商业银行向西约700米x002县道北侧安庆高新区山口片外环西路建设工程项目部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公司安庆高新区山口片外环西路建设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王中华倪波

电 话:****-********183*****875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局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2号海益国际4号楼2313室(设备物资部)

邮 编:300384

联 系 人:程鹏飞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ssjsbwzb@163.com

网 址:http://www.stecol.cn/

九、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

2017年10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泥 安庆 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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