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招标公告
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招标公告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 |||||||||||||||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受汾阳市财政局及用货单位的委托,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汾阳市第二高级中学所需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进行集中采购。现欢迎承诺并履行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汾政采2008(56)号 二、项目名称: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 三、招标内容: 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班容量为72人。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要求: 1、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需是上述货物的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商、经销商; 3、必须是省级或中国教学仪器与设备协会会员; 4、须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5、须具有同等规模通用技术实验室招标中标项目业绩,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丰富的施工经验;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要求: 1、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通过有效年检的: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经办人身份证; (七)、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 (八)、主要产品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007或2008)。中标后须提供产品品牌厂家的合格证书。 (九)2008年行业协会会员证书;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原件(两个以上);2007年财务审计报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银行资信证明; 2、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报名地址: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英雄路汾阳中学对面)。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12月4日--12月23日。 八、资质前审时间:2008年12月23日上午9:00。 1、报名供应商在资质前审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 2、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 联系人:赵宇 郭清燕 邮政编号:032200 联系电话及传真:****-*******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八年十二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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