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妇幼保健院儿科建设及配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菏泽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菏泽市牡丹区东方红大街799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解放南街(市水利局对过)
三、项目名称:菏泽市妇幼保健院儿科建设及配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四、项目编号:HCHWG2017-036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分包情况: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万元)
|
一
| 血气分析仪(进口)
| 1
| 台
| 9.80
|
二
| 静脉输注工作站(一拖四)
| 20
| 组
| 80.00
|
三
| 无线中央监护系统
| 20
| 台
| 86.00
|
四
| 婴儿培养箱(无蓝光灯)
| 14
| 台
| 39.20
|
五
| 婴儿培养箱(无蓝光灯,进口)
| 6
| 台
| 126.00
|
六
| 新生儿脑功能检测仪(进口)
| 1
| 台
| 50.30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
|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具有合法销售资格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接受进口产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和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进口产品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境内生产企业)或境外生产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指定的代理人)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所报货物生产厂商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表)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或境内代表机构(指定的代理人)公章;
7、投标人须到公司所在地人民检察院预防办自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即“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原件开标时提供;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可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网》站自行下载公开招标文件。
十、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本公告也不撤)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一包壹仟伍佰元整、二包、三包各壹万伍仟元整、四包柒仟元整、五包贰万元整、六包壹万元整。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按以下汇款信息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汇款单位名称要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投标无效。保证金在规定截至时间前到账即视为报名成功(是否按时到账以中国银行菏泽牡丹支行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不需要现场报名;
交纳投标保证金信息:
1、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
3、账号:211719812442
十二、质疑时间:
请将疑问在发出公告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盖章)送达至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十三、招标文件变更及澄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采进宝菏泽专区http://sdhz.zcjb.com.cn网站发布。
十四、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目前采用纸质和电子并行的方式,投标人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同时在招采进宝菏泽专区http://sdhz.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网上开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当网上开标因不可控因素无法进行,采取线下开标,则以纸质文件为准。
十六、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详见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通知(
http://www.hzsggzyjy.gov.cn/NewsPage.aspx?type=227&encode=utf-8或http://www.hzsggzyjy.gov.cn/NewsPage.aspx?type=234&encode=utf-8)十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 年11月24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03室(菏泽市中华路426号)
十八、开标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7 年1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03室(菏泽市中华路426号)
十九、本项目联系人:
招 标 人:菏泽市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马瑜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龙建 联系电话:
****-***********-*******2017年10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