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建筑方案设计

福建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建筑方案设计

  为大力促进高职教育事业的发展,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在原泉州幼师的基础上组建了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现特进行建筑设计方案竞赛,并就竞赛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 项目名称: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建筑方案设计。
二、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泉州市东海组团,占地面积约300亩,总建筑面积8.3万平方米,2008年在校生规模3000人。
三、 设计深度及周期:按竞赛文件的具体要求编制参选文件(图纸),设计深度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4月)中"方案设计"篇的要求。
设计周期56天(日历天)。
四、 报名条件:
1、参赛者必须是国内取得合法执业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公司,设计事务所或设计院,且具备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若为省外单位必须在厦门、泉州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2、参加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业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师范学校的设计经验;
3、近三年内在国内外完成过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师范学校的设计;
4、在以往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因涉嫌串通投标现正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五、报名材料:
1、设计单位简介;
2、设计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法人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拟配备的本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的简况,资质,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6、近三年的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师范学校设计业绩,获奖情况及其他类建筑设计项目获奖情况。
备注:以上材料采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A4纸顺序装订成册;材料所涉及工程应附照片或效果图。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符合条件愿意报名参加本次活动的设计单位,可来人或通过信函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报名材料。
报名起止时间为2006年1月13日至2006年1月19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七、资格预审
  市政府筹建领导组将组建资格评审委员会,对报名的设计单位的资历及相关项目的设计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入围参选单位,并发出入围通知书参加竞赛活动。未入围者恕不另行通知。
最终入围的参选单位在接到入围通知书后,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本、单位介绍信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竞选文件,并缴纳报名费人民币500元,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参选单位按要求设计活动,所有费用自理,评选会后立即退回全部保证金。
八、奖励措施
市政府筹建领导组将组建方案评选专家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选。
本次拟评出一等奖一名,获奖设计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天内与建设单位签定工程设计发包合同,设计费用按人民币30元/M2计取;二等奖一名,获得奖金人民币10万元;三等奖一名,获得奖金人民币7万元;未得奖者,经专家组认定设计深度达到规定要求,则发给设计补偿费人民币4万元。

建设单位: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
法人代表:陈雅芳
联 系 人:林先生(****-********)吴先生(****-********
传  真:****-********

代理机构:泉州市城乡规划信息中心
法人代表:陈南阳
联 系 人:张先生、许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362000
联系地址:泉州市津淮街中段毅达商住中心2号楼201室
E-mail:qz2562692@2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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