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四队十字水围耕地招标公告

联合四队十字水围耕地招标公告

三江镇联合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资产资源

公开招标实施方案

我联合村第四经济合作社拟将本社辖区内一处资源的承包经营权委托三江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发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发包标的物基本情况:

1、位置、面积、应交保证金、投标底价等:

资产编号

资产

类型

面积(亩)

承包

期限

投标

保证金(元)

投标底价

(元/年/亩)

用途

标的物地址

********3004-0152

耕地

46.06

12

50000

1550

种植

十字水围

注:耕地5年后递增20%。

2、发包标的物的承包费的缴纳方式、押金等其他情况详见承包合同样本。

二、投标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境内外企事业法人;如有拖欠本村承包款的人(含配偶),必须还清后,才有资格报名投标。

2、投标报名程序:投标人必须于招投标公告之日起至2017 年 11 月6日上午11点前(节假日除外)将交易保证金以实名转帐方式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再凭银行存款凭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交易中心报名,经交易中心核实无误后出具《投标资格确认书》和发放投标实施方案、承包合同样本等资料;逾期不接受出具确认书。

3、投标保证金指定帐户:

①户名: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财政结算中心。

②开户银行:江门新会农商行三江支行。

③帐号:****************2。

④款项来源:联合村第四济经合作社竞投保证金。

4、标书填写要求:

①招标单位已公开标底价,投标价高于或等于标底价为有效标书,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书。

②投标人可在标书签名、按手指模;或盖公章。

③标书应在指定的地方填写,填写时间约十分钟,填写后当即密封交投标箱。

④标书一经投交,不得撤回或修改;承包合同样本已发给投标人阅读,投标人必须完全同意承包合同约定的条款方能参加投标。

注:此过程参与者必须是同一人,出现银行存款单、竞投确认书、标书上的姓名与竞投人身份证姓名不一致时,视为主动放弃竞投资格。中标后,中标者需本人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竞投保证金。

三、实地查看:投标前,投标人可自行到发包标的物所在地实地查看,或联系联合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协同到实地查看。

四、投标及开标程序:

1、交易中心定于2017 年 11月6日下午3点在联合村委会以暗标形式公开投标,请投标人于当日下午2点50分之前凭确认书和身份证原件登记后入场。

2、投标现场不设问答;投标时,由投标人填写标书并亲自密封后投到投标箱中,填写标书时间控制在十分钟内并不得离开投标现场。所有人完成投标后当众开箱,宣读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投标价高于或等于标底价的为有效标书,价高者为中标人;若出现多张标书同为最高价的,则在最高价中按以下顺序确定中标人:原土地承包者、本村村民、宣读较早标书者。

3、开标后按规定经公示无异议的,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发出《交易成交确认书》,中标人应自接到《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否则视弃标处理,招标单位有权没收其保证金。

4、不中标者的保证金在开标完毕后由招标单位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给投标人。

5、若投标人的投标价低于标底价、不出价(即不递标书的)或出白票的,视为故意违反投标规则,招标单位有权在耕地投标保证金扣除25000元违约金,余款由招标单位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给投标人。

五、其他约定:

1、本承包合同只提供一般收据,如需要发票税费由承包者支付。

2、禁止养殖禽畜,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物。

3、承包者不得在公共道路、公共机耕路上种植作物,否则该作物归集体所有。因承包者在道路所种植的作物对过往车辆和人行造成影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者承担。

4、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上一轮承包者未能将标的物移交给甲方而导致乙方无法实际使用标的物的,不作为甲方违约,合同期限相应延长。

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必须按照原貌将标的物移交给甲方,逾期移交的,乙方需每亩支付周边同类型耕地市场价格两倍的占用费。

6、该土地不准种植莲藕,不准种林木,不准推鱼塘。

7、排灌时只能向围外排水,不准向围内排水。

六、联系方式 :

1、招标方联系人:吴仕林;联系电话:134*****121

2、江门市新会区三江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三江镇圩镇中心一路;联系电话:****-*******

七、投标人在领取投标资格确认书前应清楚了解本实施方案的内容,领取投标资格确认书后视为自愿接受本实施方案的约束;本次招投标的解释权归新会区三江镇联合村第四经济合作社。

八、上述发包事项均经过我社民主议事程序,所有发包标的物均真实、有效和可支配,一切因本发包产生的纠纷均与其他人员无关。

招标单位: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联合村第四经济合作社

经办(受托)单位: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2017 年 10 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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