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怀阳高速公路TJ1标项目经理部钢材、型钢、钢绞线、碎石、河砂、锚杆、支座、波纹管、止水带、柴油、速凝剂招标公告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怀阳高速公路TJ1标项目经理部钢材、型钢、钢绞线、碎石、河砂、锚杆、支座、波纹管、止水带、柴油、速凝剂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怀阳高速公路TJ1标项目经理部

钢材、型钢、钢绞线、碎石、河砂、锚杆、支座、波纹管、止水带、柴油、速凝剂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怀阳高速公路TJ1标项目经理部(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58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怀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项目)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怀阳高速公路TJ1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钢材、型钢、钢绞线、速凝剂、碎石、河砂、锚杆、锚具、波纹管、止水带、柴油、速凝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段主体工程里程范围为:K1+881.511~K14+000,施工合同段全长12.118km,全部位于肇庆市境内。项目起点位于怀集县岗坪镇,与二广高速怀集支线交叉,并设置岗坪东枢纽立交连接线与省道S349相接,连接线起讫里程为K0+000~K1+881.511,连接线长1881.511m。路线由北向南经过怀集县岗坪镇、封开县长安镇,在长安镇与TJ2标段接顺,终点桩号为K14+000。施工工期为28个月。
2.1.2主要工程数量包括:挖方(含立交匝道、服务区场地平整土方)为291.59万m3,其中土方155.33万m3、石方136.25万m3;填方为230.43万m3,其中土方154.39万m3,石方76.04万m3;弃土石方为90.77万m3,隧道洞渣利用后弃方为4.422万m3;大桥881.2m/6座,中桥415m/7座,天桥230m/4座,匝道桥1811.4m/11座,二广高速增设怀阳高速跨线桥93.3m/1座;涵洞47座(含立交区);隧道1654.5m/1座(双洞里程)。

2.2招标内容:钢材、型钢、钢绞线、速凝剂、碎石、河砂、锚杆、支座、波纹管、止水带、柴油,总共分为15个包件:GC-01、GC-02、XG-01、GJX-01、SNJ-01、HS-01、HS-02、SS-01、SS-02、MG-01、ZZ-01、 ZZ-02、BWG-01、ZSD-01、CY-01,计划交货期等待甲方通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钢材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2.财务能力:钢材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两个年度(2015、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3.1.3.生产能力:生产商需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2015年、2016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

3.1.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至少二份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签合同);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6.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钢厂进行投标,所投钢筋的生产厂家必须在粤钢、镔鑫(鑫涌特钢)、新抚钢、湘钢之范围内;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2012年-2016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3.1.7钢材的供应商及生产厂家必须是广东省南粤交通怀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以及广东翔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怀阳高速公路J1标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指定的入围厂家及供应商,符合文件规定准入条件的供应商及生产厂家有(5家):

(1)广东中拓物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品牌:粤钢)

(2)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品牌:镔鑫、新抚钢)

(3)武汉航物流科有限公司(品牌:湘钢)

(4)广东南粤物流实业有限公司(品牌:粤钢)

(5)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品牌:湘钢)

3.2型钢投标人资格条件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2.2生产能力:生产厂需具备型钢年产5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型钢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3.2.3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2.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3.2.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2.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2.7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2.8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钢厂产品进行投标,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且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3.1.6.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钢厂进行投标,所投钢筋的生产厂家必须在原铁道部公布的合格供应商名录(见附件3)范围内;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2012年-2016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3.3钢绞线投标人资格条件

3.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3.2.财务能力:钢绞线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两个年度(2015、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3.3.3.生产能力:年生产钢材能力应在8万吨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3.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企业应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钢绞线须应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证书;省部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等。

3.3.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的国家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签合同);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3.6.其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2012年-2016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3.3.7钢绞线的供应商及生产厂家必须是广东省南粤交通怀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以及广东翔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怀阳高速公路J1标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指定的入围厂家及供应商,符合文件规定准入条件的供应商及生产厂家有(3家):

(1)天津冶金集团中兴盛达钢业有限公司(品牌:中兴盛达牌)

(2)湖南湘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品牌:湘钢)

(3)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品牌:新华)

3.4速凝剂投标人资格条件

3.4.1.营业范围:投标人(生产商或代理商)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4.2.财务能力: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的生产商,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

3.4.3.生产能力:投标人所生产投标物资速凝剂年生产能力各达到1万吨及以上,且须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3.4.4.质量保证能力: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认证;提供近两年质量检验报告,有质量保证措施(2015-2016年期间)。

3.4.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大中型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4.6.其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和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子分公司发生过法律诉讼。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3.5地材(河砂、碎石)投标人资格条件

3.5.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的厂家或代理商;
3.5.2财务能力:生产厂家具有当地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投标物资开采许可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注册资金需在500万元(含)以上;
3.5.3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年生产量在100万方以上,投标人每月供应产量需在20000方以上。

3.5.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需具有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市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等;样品经招标人试验室检测后符合质量要求,拥有工程项目用砂子、碎石的供应经验。

3.5.5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5.6其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和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子分公司发生过法律诉讼。

3.6锚杆投标人资格条件

3.6.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6.2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不低于400万米。

3.6.3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6.4质量保证:生产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两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商签署的授权函原件。

3.6.5供货业绩:投标人需出具至少两份近三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6.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6.7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6.8其他:不接受近两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

3.7支座投标人资格条件

3.7.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7.2.财务能力:支座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600万(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两个年度(2015、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3.7.3. 生产能力:生产商需具备年产10万套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桥梁支座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7.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5年和2016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7.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至少二份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签合同);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7.6.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资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2012年-2016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投标支座均需带钢板、锚固螺栓等配件。

3.7.7支座的生产厂家及品牌必须是广东省南粤交通怀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以及广东翔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怀阳高速公路J1标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指定的入围厂家及品牌,符合文件规定准入条件的生产厂家及品牌有(3家):

(1)丰泽工程橡胶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衡水祥利工程橡胶有限公司

(3)衡水健达工程橡胶有限公司

3.8波纹管投标人资格条件

3.8.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8.2.财务能力:波纹管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两个年度(2015、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3.8.3.生产能力:年生产波纹管能力应在100万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8.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5、2016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8.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2014年、2015年、2016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8.6.其他: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资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2012年-2016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3.9止水带投标人资格条件

3.9.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9.2.财务能力:止水带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两个年度(2015、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3.9.3.生产能力:年生产止水带能力应在500万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9.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5、2016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9.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2014年、2015年、2016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9.6.其他: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资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2012年-2016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3.10柴油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许可证书,并具有成品油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能力。

2.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具有投标物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2015年、2016年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投标物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生产商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一亿元,代理商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00万元。

4.生产能力:投标人每月供油能力应不低于500吨。

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需出具2014年、2015年、2016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和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子分公司发生过法律诉讼。

6.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7.其他:如果招标人需要,投标人需无偿提供流动加油车、储油罐和数控加油机。

8.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不得存在被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表(见附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证明材料等到广东省封开县长安镇新地村中铁十七局集团广东怀阳高速公路TJ1项目经理部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一,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方式购买,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7年11月28日8时 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8号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 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8号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和共赢链-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winchainet.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怀阳高速公路TJ1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东省封开县长安镇新地村

联 系 人:梁先华

电 话:157*****869

电子邮件:********1@qq.com

开户银行:交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101700925397

                         2017年 11月1日

附表1:物资招标内容、包件划分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单位

包件数量

交货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1

钢材

GC-01

8524.51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怀阳高速公路TJ1标项目经理部管段内指定地点

2000

2

钢材

GC-02

8630.75

2000

3

型钢

XG-01

2737.092

1000

4

钢绞线

GJX-01

832.71

1000

5

速凝剂

SNJ-01

380.04

500

6

河砂

HS-01

立方

71796.6

2000

7

河砂

HS-02

立方

71796.6

2000

8

碎石

SS-01

立方

128424.5

2000

9

碎石

SS-02

立方

128424.5

2000

10

锚杆

MG-01

439756.7

2000

11

支座

ZZ-01

689

2000

钢板、锚固螺栓等配件

12

支座

ZZ-02

689

2000

钢板、锚固螺栓等配件

13

波纹管

BWG-01

127580.5

1000

14

止水带

ZSD-01

18944.1

1000

15

柴油

CY-01

400

1000

注:具体招标物资数量、规格、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附表2: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

申请人名称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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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公司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的上述申请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速凝剂 柴油 止水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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