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博物馆藏品制作招标公告
园林博物馆藏品制作招标公告
苏州市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标 号:SZCH2017-G-023
采 购 人:苏州市拙政园管理处
采购内容:苏州园林博物馆藏品制作
采购类别:家具类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
前附表
序号内容规定
1采购内容:苏州园林博物馆藏品制作
2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六十天(日历日)
3投标保证金:
?不需提交,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
收款单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苏州分行
4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递交地点: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电话:****-********;联系人:张雯雯)。
5踏勘现场:投标人需踏勘现场,请按以下联系方式自行联系采购单位并按以下时间统一进行现场踏勘。
地点:苏州市拙政园管理处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东北街178号
踏勘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上午9:00时整
勘察联系人:虞工
联系电话:158*****555
6投标文件 正本份数为一份
副本份数为三份
7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及现场解密时间:2017年11月6日12:50—13:3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6日13:30整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6日13:30整
投标及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投标及开标地址: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8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
9代理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收款单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6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
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总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1
第四章 招标书34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42
第六章 评分标准48
第七章 附件52
?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拙政园管理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苏州园林博物馆藏品制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H2017-G-023
二、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苏州园林博物馆藏品制作
交货时间:2018年2月15日前。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壹佰叁拾伍万叁仟肆佰贰拾壹元叁角整
人民币(小写):¥*******.30元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23日。
(二)报名方式:
1、申领CA。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任意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输入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插入CA证书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三)采购文件获取。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电子采购文件,报名供应商自行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中下载获取,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投标现场。投标时,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评审报告登记栏中的供应商报名解密,选定开标项目,按收到CA证书的先后顺序,插入Ukey进行解密,供应商输入CA证书密码后,解密成功。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因供应商未按要求预留解密时间,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及现场解密时间:2017年11月6日12:50—13:3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6日13:30整
投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投标地址: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苏州市公证处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6日13:30整
投标及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投标及开标地址: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
名 称: 苏州市拙政园管理处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东北街178号
联 系 人: 虞俏男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单位
名 称: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电 话: 0512- 65161791
传 真: 0512- ********
邮政编码: 215007
联 系 人: 张雯雯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八、公告期:本招标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A说明和释义
1.说明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词语释义
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2.3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5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6甲方(采购人):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7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8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9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10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11天:日历日。
2.12时间:除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
2.13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4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2.15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2.16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17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
2.18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19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B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4.1投标人代表必须为合格投标人的在职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7年9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5.投标人代表
5.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
6.投标费用
6.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招标文件的说明
8.招标文件
8.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不是直接从苏州政府采购网上获得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
9.2对于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对外发布。
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10.投标答疑
10.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包括询问和质疑),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方式予以解答,但不说明来源。未按前附表规定方式和时间提交的疑问(包括询问和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答,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对投标人投标结果的影响。
10.2勘察现场:
10.2.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0.2.3 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0.2.4投标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10.3投标答疑包括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答疑的副本将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更正公告的方式发出。
D投标文件说明
11.提示与要求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
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格式见第三章):
13.1.1投标函;
13.1.2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
13.1.3投标报价明细表;
13.2投标书二(资格及技术部分):
13.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13.2.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3.2.3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
13.2.4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3.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13.2.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2.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3.2.8投标人证明其满足合格投标人特殊条件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
13.2.8.1投标人代表必须为合格投标人的在职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7年9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13.2.9投标货物和服务性能、技术指标说明与描述,及《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第三章);
13.2.10货物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包括免费的质量保证期限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技术培训的内容等,《售后服务承诺书》、《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第三章);
13.2.11《项目组人员一览表》(格式第三章);
13.2.12《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
13.2.13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13.2.13.1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13.2.13.2《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13.1.1—13.2.11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注2、投标书二(资格及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投标价格。
13.3投标文件由13.1、13.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
13.4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行递交一份投标授权资料,该资料包含如下内容: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上述13.4项资料除在投标文件中制作装订外,另行复印一份并单独装订成册,无需密封包装。
14.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4.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资格及技术部分)应分别装订成册。
14.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4.3投标人必须按所投标段(若划分)分别单独制作投标文件。
14.4投标文件须分别编写目录及页码。
14.5投标文件封面须写明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标段号(若有)等内容。
1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包括本项目的家具、劳务、运输、管理、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5.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5.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15.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15.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15.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及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外地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本地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以银行本票方式,随同投标(响应)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供应商提前递交或领取收据。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后,应当场开具有效收据,并负有妥善保管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的义务。
16.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详见前附表。
16.3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
(1)到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
(2)提交的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16.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银行本票或汇票。预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活动结束后解存投标保证金专户,并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耽搁退付,造成退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付责任。
16.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6.5.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6.5.2投标人串通投标、行贿或投标文件中含有故意的虚假陈述;
16.5.3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6.5.4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代理服务费的;
16.5.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7.1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仍予以退还。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E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含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资格及技术部分)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进行密封。密封带的封皮上写明采购编号、标段号(若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印章。
19.2投标人若投多个标段的,应分标段分别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
19.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并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20.投标截止时间
20.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规定的投标地点。
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按本须知规定的更正公告的方式对外发布。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20.4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某标段投标文件少于三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该标段本次招标失败。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收到该撤回的书面通知。投标人撤回投标的,原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退还。
21.2投标人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21.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1.5项目开标后,无论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都不予退还投标人。
F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2.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在向公证员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未向公证员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22.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确认无误后采购人或者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
22.4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22.6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3.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2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23.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3.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3.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3.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3.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3.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3.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3.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3.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3.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23.3.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3.3.6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4.评标内容的保密
24.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4.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4.3在评标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
25.对投标文件初审
25.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在初审过程中有权拒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
25.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
25.1.2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
25.1.3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
25.1.4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
25.1.5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
25.1.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5.1.7其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25.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5.3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5.4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5.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26.1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5.5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6.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6.投标的澄清
26.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内容。
27.废标
27.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27.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7.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7.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8.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8.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8.2评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29.2.1投标者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29.2.2投标者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
28.3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
G授予合同
29.中标单位的确认
29.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采购人的委托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29.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各投标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投标人未在中标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
30.合同授予标准
30.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31.中标通知书
31.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31.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1.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32.合同的签订
32.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
32.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
33.履约保证金
33.1中标的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3.2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天内按前附表的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将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或者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3.3履约保证金(无息)在质保期满且货物缺陷更正、货物无质量问题后由采购人退还。如中标人对货物缺陷不予更正,采购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H其他事项
34.代理服务费
34.1中标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计算并支付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34.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34.3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开票信息。[注:仅对开票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的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出后一律不予退换。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票信息
报名单位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34.4请中标单位将公司开票信息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邮箱:********52@qq.com">********52@qq.com。中标单位凭已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银行回单至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合同。
35.监督和公证
35.1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35.2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36.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人的补充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1、(投标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投标函
投标函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我们收到贵公司 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
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的家具、劳务、运输、管理、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日起 六十 天。
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6、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8、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9、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10、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并支付代理服务费。
11、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12、综合说明:
(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
(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
(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
(4)其它说明。
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联系人: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序号项目名称总价(元)备注
1
投标总报价:(大写): (小写):
注:报价金额全部采取人民币表示,投标报价精确到元。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
序号标的物名称生产厂家、品牌、材质、规格数量单价
(元)总价
(元)
1老挝交趾黄檀老炕云石四仙桌+老挝交趾黄檀罗锅长方凳1套(5件)
2老挝交趾黄檀藤面玫瑰椅1套(3件)
3老挝交趾黄檀瘿木面鼓形圆台+老挝交趾黄檀瘿木面鼓形坐墩1套(6件)
4老挝交趾黄檀老炕云石面七巧桌1套(9件)
5老挝交趾黄檀藤面双座玫瑰椅1件
6老挝交趾黄檀鸳鸯博古架2件
7老挝交趾黄檀绳纹博古架1件
8老挝交趾黄檀带束腰螭纹平头案1件
合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交付期:
注:上表中的合计金额须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相对应,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技术要求偏离表
技术要求偏离表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要求投标要求偏离/响应说明
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等要求,所投标的物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注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技术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技术要求部分)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售后服务承诺书
售后服务承诺书
提示:
1、投标人应根据本次招标项目要求,对所投货物和服务的售后服务进行详细的说明与描述。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序号项目组所任职务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专业/资格从事本工作时间典型业务
与技术专长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
1、“项目组人员”指投标人针对该项目的销售、培训、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
2、附各专业人员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表格不够填写可添加。
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9、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
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
(验收时间)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业主单位及联系电话备注
1
2
3
4
5
6
……
注:具体需提供内容详见第六章评分标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SZCH2017-G- 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人情况表
投标人情况表
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16年 万元
实现利润2016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A、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B、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请在上述A、B项中进行选择打勾)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招标书
招 标 书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拙政园管理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苏州园林博物馆藏品制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H2017-G-023号
二、标的物清单:
序号名 称规格(cm)单位优质红木数量地点
1老挝交趾黄檀老炕云石四仙桌+老挝交趾黄檀罗锅长方凳方桌:75.2*75.2*80套老挝交趾黄檀1套(方桌1件,方凳4件,共计5件)艺圃南斋
方凳:41.5*29.3*48
2老挝交趾黄檀藤面玫瑰椅椅:53*39.5*87套老挝交趾黄檀1套(椅2件,几1件,共计3件)虎丘致爽阁
几:39*26.5*73
3老挝交趾黄檀瘿木面鼓形圆台+老挝交趾黄檀瘿木面鼓形坐墩圆台:直径79.5*81.5套老挝交趾黄檀1套(圆台1件,鼓凳5件,共计6件)怡园石听琴室
鼓墩: 直径31.5*46
4老挝交趾黄檀老炕云石面七巧桌七巧桌:140*69.5*82(七巧桌由7件几何图形桌面拼成长方桌来计量尺寸)套老挝交趾黄檀1套(七巧桌由7件几何图形桌子拼成,面由2件桌面套组成,共计9件)苏州园林博物馆家具厅
桌面套: 71.8*71.8*3
5老挝交趾黄檀藤面双座玫瑰椅109.5*47*90件老挝交趾黄檀1苏州园林博物馆家具厅
6老挝交趾黄檀鸳鸯博古架57.3*33.2*196件老挝交趾黄檀2拙政园留听阁
7老挝交趾黄檀绳纹博古架80.5*30*126件老挝交趾黄檀1拙政园留听阁
8老挝交趾黄檀带束腰螭纹平头案129.5*41.5*81件老挝交趾黄檀1拙政园留听阁
(图文对照)
序号名 称
1老挝交趾黄檀老炕云石四仙桌+老挝交趾黄檀罗锅长方凳
2老挝交趾黄檀藤面玫瑰椅
3老挝交趾黄檀瘿木面鼓形圆台+老挝交趾黄檀瘿木面鼓形坐墩
4老挝交趾黄檀老炕云石面七巧桌
5老挝交趾黄檀藤面双座玫瑰椅
6老挝交趾黄檀鸳鸯博古架
7老挝交趾黄檀绳纹博古架
8老挝交趾黄檀带束腰螭纹平头案
三、技术要求:
(一)家具制作工艺要求:
1、本项目是苏作家具的原样复制,对质量要求较高,要求体现原家具的面貌。
2、所用原材料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所有材料不带白皮,家具用材一致。每件家具的线脚和纹饰应手工制作。
3、木材进场及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采购方委派的专家验收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制作。如未经采购方确认就进入下一道工序,采购方有权拒绝,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如开料前、组装前、打磨前、上底漆前等)。
4、工艺流程必须按照苏作传统技艺进行,如木雕刻工艺、榫卯结合工艺,线脚工艺、镶嵌工艺,攒边(嵌板)工艺,揩漆、藤编工艺等。
(二)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须向采购单位提供复制家具的详细测绘图(知识产权归采购单位所有),待采购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制作。
(三)工艺要求:
1、制作流程要求
1)木料必须经过烘干或煮腊工艺处理(材料必须经过烘干处理及煮腊工艺处理,特别是台面和过头必须有煮腊工艺)。
2)木雕的雕刻工艺流程及雕刻技法要求:
2.1 按原样画稿,再用墨线勾画放大到木材上;
2.2 粗坯是整个作品的基础,它以简练的几何形体概括全部构思的造型,要求做到有层次、有动势,比例协调、重心稳定整体感强,初步形成作品的外轮廓与内轮廓。凿粗坯从整体着眼,调整比列和各种布局,然后将具体形态逐步落实并成形,可从下到下,从前到后,由表及里,由浅入深,一层层地推进。凿粗坯时还需注意要为修光留有余地。这个阶段,作品的体积和线条已趋明朗,因此要求刀法圆熟流畅,要有充分的表现力;
2.3 修光是运用精雕细刻及薄刀法修去细坯中的刀痕凿垢,使作品表面细致完美。要求刀迹清楚细密,或圆滑、或板直、或粗犷,力求把作品意图准确地表现出来;
2.4苏作榫卯结合技术要求:
需采用苏作的榫卯结构,以控制产品的收缩、变形豁裂
2.4.1 榫头要求:榫头厚度小于榫眼宽度0.1~0.2mm,当榫头厚度大于榫眼宽度时,一方面易引起缺胶而降低结合强度,另一方面装配时易使端头劈裂;榫头宽度比榫眼长度大0.5~1mm,硬材为0.5mm,软材为1mm;榫头长度大于榫眼零件宽或厚的一半,榫眼深度比榫头长2~3mm;榫结合用指接胶或木胶粉,榫头应满涂胶,榫接合后须垂直于榫头方向锁死加固。榫接合的技术要求:家具制品被破坏时,破口常出现在接合部位,因此一定要考虑榫接合的技术要求,以保证其应有的接合强度。
2.4.2 直角榫技术要求:榫头的厚度 :榫头的厚度视零件的断面尺寸的接合的要求而定,单榫的厚度接近于方材厚度或宽度的0.4~0.5,双榫的总厚度也接近此数值。为使榫头易于插入榫眼,常将榫端倒楞,两边或四边削成30°的斜棱。当零件的断面超过40mm×40mm时,应采用双榫。榫接合采用基孔制,因此在确定榫头的厚度时应将其计算值调整到与方形套钻相符合的尺寸,常用的厚度有:6mm、8mm、9.5mm、12mm、13mm、15mm等几种规格。当榫头的厚度等于榫眼的宽度或小于0.1~0.2mm时,榫接合的抗拉强度最大。当榫头的厚度大于榫眼的宽度,接合时胶液被挤出,接合处不能形成胶缝,否则强度反而会下降,且在装配时容易产生劈裂。榫头的宽度:榫头的宽度视工件的大小和接合部位而定。榫头的宽度比榫眼长度大0.5~1.0mm时接合强度最大,硬材取0.5mm,软材取1.0mm。当榫头的宽度大于25mm以上时,宽度的增大对抗拉强度的提高并不明显,所以当榫头的宽度超过60mm时,应从中间锯切一部分,分成两个榫头,以提高接合强度。榫头的长度:榫头的长度根据榫接合的形式而定。采用明榫接合时,榫头的长度等于榫眼零件的宽度(或厚度);当采用暗榫接合时,榫头的长度不小于榫眼零件宽度(或厚度)的1/2,一般控制在15~30mm可获得理想的接合强度。暗榫接合时,榫眼的深度应大于榫头长度2mm,这样可避免由于榫头端部加工不精确或涂胶过多而顶住榫眼底部,形成榫肩与方材间的缝隙,同时又可以贮存少量胶液,增加胶合强度。榫头、榫眼(孔)的加工角度:榫头与榫肩应垂直,可略小,但不可大于90°,否则会导致接缝不严。暗榫孔底可略小于孔上部尺寸1~2mm,不可大于上部尺寸;明榫的榫眼中部可略小于加工尺寸1~2mm,不可大于加工尺寸。榫接合对木纹方向的要求:榫头的长度方向应顺纤维方向,横向易折断。榫眼开在纵向木纹上,即弦切面或径切面上,开在端头易裂且接合强度小。
2.4.3 圆榫技术要求:材质:制造圆榫的材料应选用密度大、无节无朽、无缺陷、纹理通直、具有中等硬度和韧性的木材,一般采用青冈栎、柞木、水曲柳、桦木等。含水率:圆榫的含水率应比家具用材低2%~3%,在施胶后,圆榫可汲收胶液中的水分而使含水率提高。圆榫应保持干燥,不用时要用塑料袋密封保存。圆榫的直径、长度: 圆榫的直径为板材厚度的0.4~0.5,目前常用的规格有¢6、¢8、¢10三种。圆榫的长度(L)为直径的3~4倍。目前常用的为32mm,而不受直径的限制。圆榫接合的配合要求:圆榫配合孔深:垂直于板面的孔,其深度h1=0.75板厚或≤15mm;垂直于板端的孔深h2=L-h1+0.5~1.5,即孔深之和应大于圆榫长度0.5~1.5mm,圆榫与榫眼径向配合应采用过盈配合,过盈量为0.1~0.2mm时强度最高。但用于板式家具中,基材为刨花板时,过大会引起刨花板内部的破坏 ,涂胶方式直接影响接合强度,圆榫涂胶强度较好;榫孔涂胶强度要差一些,但易实现机械化施胶;圆榫与榫孔都涂胶时接合强度最佳
2.5 打磨:需根据作品需要,将木雕用粗细不同的木工砂纸搓磨。要求先用粗砂纸,后用细砂纸。要顺着木纹方向打磨,直至理想效果;
2.6 生漆揩漆:用毛刷、小硬毛笔及调色缸等工具。使用覆盖性小,有较强的渗透性的水溶性着色颜料,如水粉、水彩或皮鞋油等。油画的丙烯颜料不宜使用。木雕着色的方法主要是掌握木质和花纹在颜料的覆盖下还依然可见,有些木纹通过着色更加清晰。所以在调配颜色时不宜过厚,颜料与水的比列是30:1,要适当的稀薄,呈透明状。这样即使多上几遍,木质也不会被覆盖住,颜色应调配得当,上色的刷笔含水量不宜过多,不要急于求成,否则有些深凹处积淀颜色易产生不均匀的效果。 着色不仅是为了弥补某些木质的不足或缺陷,而且还能起到丰富材料质感美和作品形式美的作用。因此在作品上色时要酌情而定,要求尽量体现出作品内容形式的需求,并符合天然木质的种种美感。木雕上色不要马上擦光。一定要等干了(约12小时后),用一块干净的布使劲擦拭直至产生均匀的光泽,如斯反复多次,达到手感光滑。有的作品可以视情况擦漏一些,使木的底色稍有显露,形成丰富的色彩感觉,同时也加强作品的层次感。
注:以上工艺要求作为供货验收是否合格的标准之一。
(四)出样要求:
1、出样清单:
A、手工雕刻雕板:喜上眉梢一块(喜鹊及依附梅枝为主,上半部分灵芝可不雕刻,图片详见附件),尺寸不小于20cm×20cm,制作工艺为手工艺雕刻工艺揩漆;
B、家具:标的物清单序号2老挝交趾黄檀藤面玫瑰椅一把(图片详见附件),按虎丘致爽阁玫瑰椅1:1复制,材质为老挝交趾黄檀,制作工艺为榫卯结构手工艺雕刻工艺揩漆。
2、出样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3、出样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
4、样品必须为投标单位自己制作,如发现系外购,此项样品不得分。
5、所有递交的样品必须密封包装,外包装及样品上均需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6、中标单位样品封样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产地、规格和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否则将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拒绝。招标文件中若涉及品牌,仅供参考。
2、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投标总价包括本项目的家具、劳务、运输、管理、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4、交货日期:2018年2月15日前。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验收:
(1)初验:测绘图、材料进场及每道工序完工后,由甲方委派专家进行初验收,并出具相关文件;
(2)终验:家具到达甲方现场,应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会同有关人员根据有关清单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中标单位需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产品合格证。
(3)家具的制作全过程须经甲方验收合格认可后,才能取得相应比例的进度款。若出现制作质量偏差,乙方必须立即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制作。
(4)本项目是家具的原样复制,验收均以原样家具的制作标准进行验收。
7、免费质保期:自标的物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不少于两年。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等服务,并在2小时内响应,在48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
8、付款步骤:
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三十,货物全部交付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最终审计结果支付剩余款项。
9、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五、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正常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7)10号)文件的规定:
(一)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时,应当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含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告的时间、内容为准,也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链接查询。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关产品信息的截图资料。清单截图资料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
(二)小微企业的价格分评审:
1、中小微型企业的认定:
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提供签署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带最新一期的企业纳税证明(提供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单,该清缴单上须明确显示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当年新设立的企业,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上月度营业收入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有社保部门盖章的上一年度12月份的社保证明,该证明上须明确显示供应商从业人员数量。当年新设立的企业,应提供有社保部门盖章的上月末的社保证明,该证明须明确显示供应商从业人员数量)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可以认定为中小微企业。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及附件资料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价格分的折扣:
对于小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对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六、信用记录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
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
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
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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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
依据甲方委托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政府采购(采购编号:SZCH2017-G- )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中标供应商,现依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标的物和合同价格组成
1.1合同标的物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1
2
3
…
合同价格(大写)人民币元(¥元)
1.2合同价款的组成:合同价款包含甲方应付乙方的全部款项,详见第四章 招标书。
二、合同价格支付
2.1支付步骤和比例:详见第四章 招标书。
2.2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2.3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
(1)合格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随标的物附带的所有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书、检验证书、验收合格证明等)。
(3)由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2.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具体支付方式甲方有权根据财务安排自主选择。
2.6乙方货款开户信息:
收款单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注:货款开户信息如有变更,应向甲方提供相关变更申请材料。
三、质量保证
3.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标的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计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3.3除特别约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
3.4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必须无权利瑕疵,不存在任何第三人可向交付货物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等,否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9.2.1款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四、包装
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厂包装,在送交甲方验收前不得拆箱。
五、标的物交付
5.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5.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5.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5.4乙方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交付时间、地点、质量等,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因此造成的交货逾期责任由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
5.5交付和安装:详见第四章 招标书
(1)交付和安装完工期限:
(2)交付地点:
(3)交付方式:
六、标的物的检验和验收
6.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外观、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包装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检验合格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6.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仅是对乙方货物数量、外观的认可,如甲方接收货物后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仍有权向乙方主张索赔及相关权利。
6.3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苏州市技术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6.4验收期限:详见第四章 招标书
6.5标的物验收的其他约定:详见第四章 招标书
七、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7.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及处理方式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但隐蔽质量问题等甲方在接收过程中无法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在实际发现后再通知乙方。
7.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7.3如果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八、售后服务
详见第四章 招标书
九、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责任
9.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9.1.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按照逾期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1.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9.2乙方违约责任
9.2.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9.2.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乙方交货不合格定义:
乙方提供的货物中有不符合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的,视为该种货物交付不合格。
乙方提供的各种规格的货物中有任一种交付不合格的,视同为整个标的物的交付不合格。
十、不可抗力
10.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0.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一、索赔
11.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1.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1.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11.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11.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且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11.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二、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2.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2.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2.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2.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2.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2.4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三、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经单位盖章,乙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天内按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甲方指定账户后生效。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须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五、附则
15.1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乙方各执 壹 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
15.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15.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4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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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评分标准
一、评标办法:
1、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
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如出现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该标段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公证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分标准:
(一)价格基准分:30分
第一步: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文件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二)技术部分:70分
1、投标人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最高6分
投标人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得6分;
投标人拥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得4分;
投标人拥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得2分;
注:以上不重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或其员工的苏作家具或烫样雕刻代表作品参展经历:最高6分
代表作品有国家级参展经历的,有一个得3分,最高6分;
代表作品有省级参展经历的,有一个得2分, 最高4分;
代表作品有市级参展经历的,有一个得1分, 最高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或其员工的苏作家具或烫样雕刻代表作品被收藏的:最高8分
代表作品被世界文化遗产收藏的,有一个得4分,最高8分;
代表作品被省级单位收藏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4分;
代表作品被市级单位收藏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收藏单位证明或合同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体现投标人手工工艺的藏品制作业绩,有一份得3分,最高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5、样品质量比较:18分
(1)手工雕刻雕板:喜上眉梢一块:8分
A、样品的工艺水平:4分
B、样品的整体效果:4分
(2)家具:标的物清单序号2老挝交趾黄檀藤面玫瑰椅一把:10分
A、样品的尺寸、材质和采购要求的符合度:3分;
B、样品的工艺水平和采购要求的符合度:3分
C、样品的整体效果:4分
注: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不进入评审。
6、苏作手工工艺流程描述:18分
(1)体现苏作红木家具手工工艺:4分
(2)雕刻手工工艺描述:3分
(3)榫卯接合手工工艺描述:3分
(4)线脚工艺、镶嵌手工工艺描述:3分
(5)揩漆、藤编手工工艺描述:3分
(6)承诺优于招标文件手工制作工艺要求的:2分
7、提供具有法定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本项目藏品制作所用老挝交趾黄檀的检验报告: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验报告(有产地及相关检测数据)复印件,原件备查。
8、服务承诺:2分
注: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响应时间、处理速度及技术支持等服务承诺酌情打分
9、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步骤以及包装、验收等方案:2分
10、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比较:2分
注:1、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对于有原件备查要求的,相关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由现场工作人员转交评标委员会以备核实,否则对应评分项目不得分。?
第七章 附件
附件一:喜上眉梢
附件二:老挝交趾黄檀藤面玫瑰椅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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