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静海分局派出所信息化普及达标项目第二包案件现场勘查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静海分局派出所信息化普及达标项目第二包案件现场勘查设备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派出所信息化普及达标项目第二包案件现场勘查设备 (项目编号:KD-CZ-GK-2017-151)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机关 委托,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公安静海分局派出所信息化普及达标项目第二包案件现场勘查设备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公安静海分局派出所信息化普及达标项目第二包案件现场勘查设备

2.项目编号:KD-CZ-GK-2017-151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259.848259.848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符合项目对应的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保修期限



三、项目预算

259.84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上款条件,须提供以下真实、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原件,(实质性要求,不得偏离,开标时携带所有原件现场审查,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均须与现场提供的原件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提供2016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本项目开标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三)供应商须依法取得“生产、销售技防产品的生产、销售许可”并提供许可证件;*(四)供应商须依法取得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外埠企业须提交当地公安局颁发的相关许可的资格证件。*(五)提交“生产、销售、设计、安装、维修过程中对使用单位已投入使用的技防产品、技防系统的安全技术特性”的保密承诺书。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一)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二)被责令停产停业的;(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四)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五)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11-01 到 2017-11-08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清华瑞景底商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发售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1-22 13:30

2.开标时间: 2017-11-22 13: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清华瑞景底商可道工程咨询公司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女士

2.联系方式:***-********/186*****88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马科长:***-********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清华瑞景底商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机关、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公安静海分局派出所信息化普及达标项目第二包案件现场勘查设备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现场勘查设备 案件 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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