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顺2008招5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鼓楼区老年公寓扩建工程施工监理已由 福州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鼓计基【2008】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招标人为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一幢7层楼老年公寓,建筑面积为3911.3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618万元;。 2.2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基本具备三通一平的施工条件; 2.4资金来源:鼓楼区政府筹措; 2.5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后县路99号; 2.6工期:240日历天 ;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3.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3投标人应为2008年度福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 3.4投标人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在榕登记备案; 3.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其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从本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和榕建筑[2007]92号文规定的被限制或禁止参加本工程建设活动的情形; 3.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3.8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8 年12月3日至 2008 年12月9日,每天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为人民币500元,退投标保证金的同时退还图纸押金。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12月18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福州市金鸡山隧道口北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7.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本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法。施工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收费基准价下浮20%计取。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 邮政编码: 350001 联系电话: 139*****646 传真或电子邮件: / 联 系 人: 陈 先 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 公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北路96号 邮 政 编 码: 350001 联系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件:****-******** 联 系 人:小 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