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FJHY招字0802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山工业区标准厂房二期A区扩建工程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工程项目范围: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约3793.7平方米,工程预算价约40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性质:标准厂房; 2.3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为3793.7平方米; 2.4 工程发包价:¥*******元; 2.5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7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 2.8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9 工程建设地点为; 2.10 工期:315日历天; 2.11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1.5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1.6 根据榕建筑[2007]92号文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应未在福州市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1.7 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1.8 投标人应为福州建设信息网上公布的《2008年度福州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承包商。 3.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捌万元(¥8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可从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拷盘)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佰元(¥300元)售后不退,每套施工图纸押金为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招标人在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同时退还图纸押金。 4.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 12 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7.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联系方式 日期:2008年 12 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