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仓山区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第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17年仓山区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第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 |
开标时间:2017-11-27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仓山区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第1标段(施工)(项目名称)已由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福州市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审核情况表(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骏一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2017年仓山区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第1标段,建筑面积约39000平方米,总投资约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福州市仓山区金骏一区整治工程;招标内容包括:土石方、土建及水电安装、绿化种植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第1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8. 投标人不存在“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 3.9. 投标人不存在“使用超过1个匿名报名号上传本单位投标文件的情形”; 3.10.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11.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 投标人须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 3.13.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4.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5.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4.2.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文)及《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榕建综〔2010〕37号)、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榕建招〔2012〕20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2 日9时00分至2017年 11 月8 日17时30分通过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百宝图—福州电子招投标系统V4.6.0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投标人可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3)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4)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下藤路77号; 电话:****-********;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1001室,邮编:350001 电话:0591-********、******** 传真:0591-******** 联系人:张金函。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简写注明“榕市建安招*******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工程名称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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