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处置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固体废物处置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经济开发区固体废物处置场项目
工程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呼和浩特经济开发区固体废物处置场项目工程设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呼和浩特惠则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经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行政审批和投资促进局批准(呼开投发【2017】76号),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开发区固体废物处置场项目工程设计
2、招标编号:NMCX17G-0023
3、项目地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
4、计划投资额:约160万元
5、招标内容:固体废物处置站一座,一般工业Ⅱ类固体废物日平均处理生活垃圾300吨,设计贮存期为10年,总设计库容约79万立方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平均日处理生活垃圾175吨,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设计总库容89万立方米
6、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7、服务期:约180天
8、资金来源: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资格。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7日(节假日休息),每天8:30至12:00,14:30至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17:30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
3、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4、携带资料:
4.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公用设备师证书、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同类项目设计业绩。
4.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3投标人近一年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投标人近一年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注:(1)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所提供的资质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料提供不全者视为报名不合格。
(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合格的投标人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3.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以招标文件中规定时间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时间及媒介:
1、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7日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惠则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北辅路水岸小镇写字楼 G-3区5号楼12层
联 系 人:邓亮
联系电话:153*****840
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联 系 人:郭媛媛 李唐玲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nmcxzb@163.com
呼和浩特惠则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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