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中心医院手术麻醉管理信息系统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第四中心医院手术麻醉管理信息系统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手术麻醉管理信息系统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MZTJ-DL-********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委托,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手术麻醉管理信息系统购置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手术麻醉管理信息系统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MZTJ-DL-********3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手术麻醉管理信息系统购置项目,本次项目总投资为95万元。项目内容包括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手术麻醉管理信息系统购置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其他计算机软件手术麻醉临床信息系统建设背景:为配合“数字化医院”的建设目标,希望采用计算机和通信技术,实现监护仪、麻醉机、输液泵等设备输出数据的自动采集,并实现信息高度共享。根据采集结果,综合患者其他数据,自动生成相关医疗文书,以达到提高麻醉医生工作效率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医护人员书写医疗文书的压力。系统要能够全面支持麻醉科和手术室的工作流管理,并满足各环节特定的功能要求。系统还能实现融入医院的管理理念,真正体现管理的科学化、程式化、信息化,相关职能科室及院领导能随时调看科室的全部信息,从而实现现代医疗技术的安全及建立科室管理的安全保障体系。围绕减少医疗差错、优化工作流程、详尽采集患者基础体征数据的基本应用需求。95



三、项目预算

9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二)投标人须提供手术麻醉系统计算机著作权登记证书或生产厂商授权书。(三)投标人须提供手术麻醉系统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四)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11-01到 2017-11-08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15层1505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投标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手术麻醉系统计算机著作权登记证书或生产厂商授权书(加盖公章复印件),手术麻醉系统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至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05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1,0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11-14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11-14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15层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逯遥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朱建丽:********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15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系统 手术麻醉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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