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民医院电休克治疗仪设备招标公告
第三人民医院电休克治疗仪设备招标公告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盐城腾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建湖县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建湖县第三人民医院电休克治疗仪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建湖县第三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建湖县第三人民医院电休克治疗仪设备采购项目;
3、标段划分:一个;
4、采购内容:电休克治疗仪*1套。
5、资金来源:县财政,已落实;
6、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结束。
7、质保期:三年;
8.采购预算:2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申请人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三个月的)];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为失信人员名单且在有效期之内(有效期是指在开标截止日前未被中国执行网正在列入失信人员或企业的名单中),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失信记录查询,提供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其他条件:
1、投标单位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产品具有国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
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11月6日17时前,到招标代理机构(建湖县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腾讯招标代理)确认参与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报名确认后须向代理公司索取书面回执,并获取谈判文件(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投标申请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三天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否则,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建湖境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采购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五、谈判文件发放
发放时间:自谈判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发放方式:现场领取
六、谈判文件递交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7日9:30
递交地点: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谈判时间: 2017年11月7日9:30
七、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人民政府(/)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八、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投标人参与报名后,无故放弃投标的;
3、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九、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十、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建湖县第三人民医院
联 系 人:王建华
联系电话:153*****628
代理机构:盐城腾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娜
联系电话:****-********
监管机构: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建湖县人民政府/
建湖县第三人民医院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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