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二期招标公告
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二期招标公告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二期(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谈判。
1、项目编号:NJZC-2017I125
2、项目名称及内容: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二期
3、采购项目预算:82万元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4.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集中考察或答疑:
(1)签到开始时间:2017年11月14日9:10;签到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4日9:30;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35号,联系人:唐昊,联系电话:***-********。
(2)本次采购只接受按时签到并参加集中考察或答疑的供应商参与,以《现场签到表》为准。
(3)集中考察或答疑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谈判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伍仟元整;交纳办法:从本单位基本帐号转(汇、存)入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如果以现金形式交纳,应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到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打印(柜面或自助机),或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单独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交易中心。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25—********,开户名: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09990。具有《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证》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证》的免交,但应将其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并向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出示原件。未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12月4日9:10至9:30。
10、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B区1251号房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交易中心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1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昊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35号
12、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
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025—********
联系传真:025—********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区二楼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日期:2017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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