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海事执法站点建设招标公告
海事局海事执法站点建设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海事局海事执法站点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海事局海事执法站点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A2017-CS-2100/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地 址:西安市含光南路218号交通信息大厦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海事执法船一艘,有日常办公基本设施设备,具有办公室、小型会议室、夜间执勤室、储存水上救生设施设备的舱室,预制必要的监控系统接口和视频电话接口,配备必要的无线通信设施设备。具体详见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用途:用于海事水上监督所移动办公场所,对管辖水域日常检查监督活动的办公使用,水上船舶的动态监控,同时,在水域进行水上活动时,用于现场交通指挥、运力调配和紧急搜救指挥。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55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
3、船舶建造资质或工信部核发的批文或者其他部门核发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且装备类别为船舶制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8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
3、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7年11月13日14:30分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贵宾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 飞 王 健 李婷婷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7810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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