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警用装备招标公告
2017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警用装备招标公告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2017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警用装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项目名称: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2017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警用装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QZZC2017-J1-0039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65台、防弹防刺服94件、语音录音盒35只、摄像头(全景)5个、检材车载冰箱2台、勘察服短袖夏装26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45.68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生产或经营本次竞标采购货物并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1月6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发售地点: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0.8万元整。
竞标人应于竞标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10日15时00分前将竞标保证金以转帐、现金缴存银行形式交至以下账户(以我中心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钦州永福东大街支行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7年11月10日15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10日15时00分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
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109号
联系人及电话: 陈亚平,138*****76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项目联系人:刘咏青、黄忠秀 联系电话: ****-*******、****-*******
传真:****-*******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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