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区光荣院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清苑区光荣院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0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清苑区光荣院配电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刘志良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清苑县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清苑区育红街3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盛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竞秀区复兴中路仁达园12号门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26.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1月1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1-0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1-0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代理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具备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3)供应商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肆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安全生产许可证;(5)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采购文件发售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已经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肆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
采购数量:详见谈判文件
技术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备注:报名前供应商需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投标人注册,否则报名无效,影响了报名、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标签: 配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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