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东方电厂装载机合推机等生产车辆修理招标公告
华能东方电厂装载机合推机等生产车辆修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工业园内华能东方电厂厂区内。
2.2工作范围:
5台推耙机、2台推煤机、3台装载机和1台挖掘机的定点维修
2.3招标范围:2018年华能东方电厂装载机和推机等生产车辆修理项目。
24工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 资格要求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并具有大型机械设备(工程车辆)维护和检修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 为履行本施工合同,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次招标对象相同或相类似生产车辆三年以上良好的维护及故障检修经验,在维护及故障检修中未出现重大的检修安全质量问题。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利用合同进行经济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4 必须是非借用、非挂靠性质的实体企业。具有良好的安全业绩,符合华能集团运行承包商准入的要求。没有发生责任事故,近3年未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设备事故。
4.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按投标报名表如实填写后提交招标人;报名时间(以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为准)截止前将报名材料上传电子商务平台(报名以收到报名资料为准,不支持任何电商平台以外的报名途径,全流程按照平台要求操作。留下投标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报名材料应包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书、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企业证件的彩色扫描件、近三年类似业绩清单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等资质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其他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下同)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出席,并签到。否则,视同自动弃标。开标程序:按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流程。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购买招标文件或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招 标 人: |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 |
地 址: | 海南省东方市工业大道华能东方电厂物资站 |
联 系 人: | 小孟 |
电 话: | 0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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