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警务终端和便携式打印机招标公告
移动警务终端和便携式打印机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 ||
行政区域 | 禅城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11月02日 10:5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2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的委托,对 采购移动警务终端和便携式打印机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4-201711-7054-0032
二、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移动警务终端和便携式打印机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57,500
四、采购数量:250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移动执法终端 | 250 | 台 |
2 | 便携式打印机 | 250 | 台 |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1月02日 至 2017年11月09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39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3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39号二楼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3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39号二楼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1 月 02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0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先生,冯先生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高先生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15号附4号 |
联系人:吴伟杰 | 联系电话:138*****811 |
传真:****-******** | 邮编:450000 |
(三)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清水一街1号 |
联系人:高彬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28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150*****77998.pdf" target="_blank">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150*****78029.pdf" target="_blank">招标文件
发布人: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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